王礼平
近来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稳步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放宽用汇限制,理顺外汇供求关系。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
其措施主要有:
第一,改革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放宽企业保留外汇限制。自去年10月起,允许各类企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在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20%的限额以内保留外汇,实现了限额内的意愿结汇。今年9月起,再次放宽国际承包工程、国际劳务、国际海运及船代、货代等项下外汇账户的限额,允许其外汇收入100%保留在外汇账户内。
第二,不断简化进出口核销手续,便利企业对外贸易活动。允许部分优秀企业实行出口收汇批次核销和自动核销,先后取消6种进口付汇备案手续,在继续支持扩大出口的同时适当鼓励增加进口,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第三,改革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以适应其经营活动特点。允许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符合规定条件的跨国公司(包括外资跨国公司和中资集团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在向境外支付各类由其境外总公司或境外关联公司代垫的费用和分摊的非贸易款项时,凭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第四,调整个人购汇政策,切实满足个人合理的经常项目用汇需求。自今年10月1日起将个人出境旅游、探亲等经常项下银行供汇指导性限额提高到3000美元和5000美元,并扩大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等项下的供汇范围;对于个人出境后超出购汇金额的经常项目消费或支出,在个人能够证明其确属经常项下用汇的前提下,允许其回国入境后办理补购外汇手续。自今年9月1日起将个人自由携带外币现钞进出境的限额提高到5000美元。
第五,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逐步拓展资本流出渠道。自去年10月1日起,陆续在浙江、江苏、上海等11个省市推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放宽对外投资的购汇限制。支持各类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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