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日“第二届中国企业采购国际论坛”上,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周成跃透露,政府采购法的相关配套规章将在年内最后审定,政府采购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研究参与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工作小组也即将成立。
周成跃说,政府采购工作将按照“扩大规模,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他表示,今年最后三个月,政府采购制度
建设将有一些重大突破。
据透露,今后三个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研究制定工作将得到更扎实的推进,力争在年底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报国务院。与此同时,加紧进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办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办法、供应商投诉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软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的最后审定工作,力争在第四季度出台。同时,开始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供应商资格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协调工作机制、政府采购基本程序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办法的研究起草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分别设立,将在年底完成。在此基础上,划清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分设后的职能。对于县(市)一级的机构设置,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总的要求是,管理职能必须有机构承担,没有机构的要安排专人负责。是否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也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定。在理顺管理体制的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业绩和人员素质的考核制度。
同时,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在项目范围上,一是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办公用品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实行不同的采购方式;二是扩大服务领域政府采购项目;三是将政府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资金范围上,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项目(包括拼盘项目),以及专项资金、部门系统下拨资金采购项目也都要实行政府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