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行政审批限定生死表 超时审批等于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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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 08:24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许圣如 宋怡 北京报道 内蒙古给行政审批限定了生死表:3天。过期不审批,视为默认同意。9月初,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作出《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的决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针对 决定规定,“投资审批代办机构接到投资报批材料后,立即按审批内容分送有关部门,变‘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有关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返回投资代办机构,未按时返回的视为同意”。 “我们在招商引资方面已经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这里面固然有硬环境的问题,但是相当程度上和软环境也有关系,这次是痛下决心,一定在政府层面要有作为。”内蒙古区政府调研室一处的一位官员9月17日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限时3个工作日 内蒙古党委政研室一位处长介绍,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争在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取消30%左右的审批和审批类事项。对保留的审批类事项,必须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以推进政府工作的全面“提速”。 他告诉记者,改革的重点是把各部门、各环节的“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一些前置审批改为后置管理。“尽可能采取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 这位处长介绍,“不久,自治区政府要成立项目审批协调中心,将计委、经贸委、工商、规划、建设、土地等十几个行政审批部门集中起来,实行大厅办公。”逐渐将全区范围内,区一级审批权限内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盖章、发证、收费等事项一律移至审批大厅,全由大厅受理。 这样做会不会遇到部门的阻挠?国家行政学院杜刚建教授认为,所有行政审批改革的前提都是把分散在各部门手中的权力先剥离出来,“所有的审批都代表着一定的权力。权力之后往往牵连着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审批权益化是个很难根治的顽疾。” 内蒙古党委政研室的一位官员也很赞同,他介绍说,一旦审批权力分散在各部门,审批改革也容易流于形式。 他认为先期工作的重点是理顺部门之间的审批事项关系,实行一个部门主审制。“我们规定了3天的时间,到时候默认,出了问题,就可以追究部门的审批责任了。” 防止仓促审批 “这次行政审批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招商引资。”内蒙古区政府调研室一处官员坦言,“政府一旦作为,在政策层面上有所创新的话,应该说推动作用还是很大的。” “这些规定在一些省份早就开始做了”,内蒙古区政府调研室的官员认为,但在这些规定前面加上一个3天的审批时间“还是很有新意的”。而有着审批大权的内蒙古自治区计委则不愿意就这项新规定做太多的评价,区计委办公室的一位人员说:“区党委和区政府已经决定的事情,我们会好好执行,现在引进投资是大事,在这方面当然会努力促成项目。”毛寿龙认为将规定时间内没有作为的行政审批改为行政默认,就像身后的鞭子,“赶”着审批部门必须快跑,切实提高执法效率。“行政默认制度算得上是党政机关‘衙门作风’、推诿拖拉痼疾的克星,也是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有效制约。” 但是,毛寿龙提醒:有关部门会不会为了赶时限而仓促审批。对于投资商而言,3天不批视同默认;对于没有完成审批的行政部门而言,放任没有经过审批的项目过关,又该负什么责任呢?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必要对那些没有正确履行把关责任的审批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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