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转制国资为何流失?贪官四大伎俩遭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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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 10:3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日电 据南京晨报报道,国有、集体资产在转制中悄然流失的现象,成为江苏检察机关近两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一大重点。据了解,涉案数额已达千万元。办案检察官认为,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原因复杂,但蛀虫的主要作案手段不外四种伎俩。 伎俩一:利润摇身变成水电房租费。此手段往往使企业在转制时资产大幅度贬值,或成为零资产,甚至亏损。如江苏创元集团公司下属某企业在转制过程中,企业法人虚摊房租 伎俩二:一人独揽公私两大企业权力。江苏某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姚某,既担任企业厂长,同时又暗中成立一私营企业,自任法人代表。其私人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渠道均是由所在集体企业开发和开拓出来的。私营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在没有产生利润的情况下,姚某就用集体企业的账外资金作为红利分给股东,使80余万元的集体资金流入了个人腰包,而集体企业却陷入了倒闭的困境。 伎俩三:转制评估报告里玩“猫腻”。江苏某贸易公司通过采取收入不进账、虚开工资等方式,将近年来的528万余元盈利化成几十张个人的银行存单,甚至将其中的60余万元划入个人扩股的银行账户。而这528万余元资金在该企业2003年转制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中均未作出反映。 伎俩四:突击添设备,无形资产无影无踪。某制造业国有企业在转制前突击添置4台进口设备,改造老厂房,以此耗尽企业仅有的一点利润。在企业转制评估时,又弄虚作假,让机器提前进入报废期,而对企业长期苦心经营形成的仍具极大经济价值的营销渠道、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在资产评估时却未能反映。 办案检察官在侦查中还发现,在一些转制企业中,广大职工或职工代表参与企业资产的申报、审核、检查等活动,均流于形式或根本没有。上报评估的材料仅仅由某些个人决定,甚至是与资产评估公司串通做的假账,导致国资白白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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