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率上调 央行称市场参与者预期不会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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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 07:29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刘彩娜 北京报道】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3年9月21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调高至7%。此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金融机构范围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有关外资金融机构等。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暂缓执行7%的存款准备金 目前,有关部门一致认为目前货币信贷增长偏快。据悉,今年6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0.5万亿元,同比增长20.8%,比经济增长速度加消费物价涨幅之和高12个百分点。今年6月份贷款增加5250亿元,创月度贷款的历史最高水平。7月份贷款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长71%,仍然保持较快的增长趋势。今年前7个月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18872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贷款增加18475亿元的水平。贷款的过快增长会助长经济的低水平扩张,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目前,需要促使商业银行注意防范货币信贷较快增长时潜在的金融风险,加强贷款风险预警和监测,防止重复建设,保持货币信贷的稳定增长,维护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 央行认为,当前货币信贷增长偏快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金融体系流动性总体偏松。从今后一段时间的形势看,预计金融市场上的流动性还可能继续增加。一是由于外汇流入仍将增加,人民币外汇占款吐出的基础货币也会相应增加。今年以来,国际上一些对人民币汇率不恰当的评论和不合理的升值预期,诱使一部分短期资本流入我国,而这一趋势在今后一段时间还可能继续存在,从而将增加金融体系中的流动性;二是下半年农村信用社改革开始试点,也需要中央银行进行一些必要的资金安排,投放一部分基础货币。这样,如果不采取相应措施,货币信贷将有可能进一步加速扩张。 对于贷款客户的担心,央行认为,上调1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大体将冻结商业银行1500亿元的超额准备金,不会引起下半年金融机构贷款下降,是一项温和的政策措施。目前,金融机构持有20000多亿元国债、金融债等流动性较高的债券,还持有4000多亿元中央银行票据。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后,商业银行仍将保持适度的流动性水平,依然具备平稳增加贷款的能力。 央行表示,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过程中,有流动性困难的商业银行可根据相关规定向人民银行申请提前赎回其持有的中央银行票据或卖出债券,用于弥补存款准备金。 【又讯】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2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不会影响企业和居民的正常经济活动和生活。 这位负责人说,存款准备金是中央银行针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工具之一。从我国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来看,小幅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会适当影响基础货币的扩张乘数,但目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余额高达1.6万亿元,存款准备金率提高1个百分点大约只会冻结相关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1500亿元,这种温和的货币政策措施不会引起货币信贷的下降。 为切实防止少数商业银行在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后出现流动性困难,人民银行同意遇到这种问题的商业银行可申请提前赎回其持有的中央银行票据或卖出债券。人民银行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和变化,适当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以保持货币信贷稳定增长。 这位负责人说,这次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1个百分点不会影响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的基本稳定,因此,也就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经济生活。货币市场利率水平通常主要是由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市场参与者预期等因素决定的。这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不会引起金融市场流动性大的变化,适应外汇市场的新情况人民银行将继续增加基础货币供应,为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还将投放相应资金,因此,货币市场不会出现流动性紧张的问题,货币市场利率不会大幅波动。 从市场预期来看,人民银行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灵活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调节中央银行票据发行数量,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保持基本稳定。综合这些因素分析,市场参与者原先的预期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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