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农村信用社改革要防止“三突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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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 10: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张建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期间要切实防止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花钱、突击放贷。 这位负责人说,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正在8个省市逐步展开。各改革试点地区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持农村信用社各项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支农服务 他说,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过渡时期,要特别注意防范和处置农村信用社风险,对可能出现支付风险的农村信用社,监管部门要及时提出处置预案;需要资金救助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会正在研究建立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应急处理机制。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国务院确定的8个试点省市推开农村信用社改革后,其他非试点省(区、市)农村信用社仍按现行管理体制由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非试点地区银监会分支机构在承担对当地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的同时,也要承担起过渡时期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责任;人民银行现有从事农村信用社管理工作的干部,要按照统一要求,继续做好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工作,做到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他还指出,农村信用社非试点省(区、市)要按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符合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条件的,经省(区、市)银监局批准,可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对符合农村商业银行或者农村合作银行条件的,也可进行部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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