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外资并购法规待细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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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7:52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安明静 发自北京 8月19日,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关于外资并购的总体法律框架和原则已经基本确定,针对实际操作中 自去年10月以来,原国家经贸委、原外经贸部以及证监会等各部出现的具体问题,相关的法规还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外资并购目前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据统计,只有5%左右的外商直接投资是通过并购方式完成,而全球海外投资总额中80%采取了跨国并购的途径。胡景岩称,“从条件、时机以及各个方面来讲,外资并购今后在中国应该有明显的增长趋势。” 委分别从不同角度出发,相继出台了三部关于外资并购的法规。胡景岩指出,由原外经贸部等部委联合颁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确定了整个并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的法律框架,应该成为外资在中国进行并购所遵循和操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张玉卿补充说,外资并购的规定还应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以及《证券法》等关于公司分立、合并的规定。 张玉卿强调,外资在中国进行并购时一定要注意产业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在法律上不像强制性的,但在实践当中是强制性的,如果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限制或禁止投资的产业将不会获得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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