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条例修订 独生子女奖励增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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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 23:28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记者谢姝)下月即将实施的新计生条例规定,晚婚晚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可以享受延长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市人大常委会和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昨天就《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文漪介绍,新条例确认了对独生子女父母给予奖励的现行做法,同时增加了两项奖励措施。据市计生委主任邓行舟介绍,这两项奖励主要面向自愿终身 新条例还规定了可以生二胎的九类人: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婚后5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入赘”并自愿赡养老人的;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J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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