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方案正加紧调研 下调退税率暂无定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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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 15:03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王延春 北京报道 接受记者采访后的第二天,高经理就给记者打来电话,抑不住兴奋地说:“北京国税局刚刚给我们公司拨下一笔退税指标,给公司下了一场及时雨。”高是北京一家平均年出口在10亿人民币、80%业务集中在欧美国家的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从2001年至今,这家公司累计应退未退税已经高达1亿3700多万人民币。高经理说:“这样大的沉淀资金使公司现金流 并不是每一家外贸企业的老板都能像高经理一样幸运,能轻松拿到出口退税指标。外贸出口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马车”,但现在,欠出口退税这个越滚越大的“雪球”压在企业背上,压得企业喘不过气来。 来自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02年末,全国累计应退未退税额高达2477亿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外经部副部长隆国强预计:“按照2003年预算,出口退税指标仅比上年增长了2.4%,如果可享受退税出口增长5%,预计到2003年年底出口应退未退税总额将达到3400多亿元。”(见图1、图2) 在我国出口大省广东,今年出口退税指标紧缺状况加剧,新增出口退税缺口达200亿元。为缓解出口企业面临的资金困境,广东省政府准备将出口贴息政策的时限由现在的9个月延长到一年。 广东一家外贸企业的老板接受记者采访时抱怨说:“出口越多,欠得越多。更糟糕的是,拖欠长达1-2年,银行也不愿再给企业托管贷款。固定资产切下一块一块,拿到银行做抵押,捆住了企业进行重组、出租、并购等资产经营的手脚。” 谁能拿到“诺贝尔奖”? 出口欠退税的包袱不仅仅压在企业的背上,也重重地压在政府的背上。 早在2000年,近千亿的欠退税就已引起政府和有关专家的注意。前任总理朱镕基曾表示,谁要能拿出解决欠退税的方案,就给他颁发中国的“诺贝尔奖”。也许是受到朱总理此话的鼓励,从2002年开始,先后有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牵头进行调研,设计方案。但是各方案都未曾公布。今年以来,国务院研究室、人大财经委专家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科院等“智囊”机构也纷纷赴各地调研,紧锣密鼓地研究具体方案。 由于立意不同,各种方案间自然存在着分歧。商务部和财税部门的主要分歧在于:“是否降低出口退税率;是否用进口环节税来抵偿出口退税;是否利用发债等方式清偿欠退税等问题。”究其背后,则是各部门之间不同利益的博弈。 据记者了解,一些财税部门人士认为,退税是财政收入的减项,是对外贸企业的激励机制。而外贸部门则表示,出口产品不含间接税是一种国际惯例,征收间接税的国家要将出口产品所含的间接税退还给企业,以保证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与他国商品平等竞争。因此,出口退税不是鼓励政策而是一种中性政策。 中国财政学会副秘书长刘尚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由超脱一些的机构牵头,客观公正地进行综合分析,全面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各方讨价还价的过程必须遵从一种公认的规则。否则,要么调不动,要么负面影响大。从单方面考虑很难达成协议,就像画三个圆,必须找到三个圆交叉的地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外经部隆国强牵头的“出口退税政策研究”课题组先后赴浙江、上海等五个城市调研,涉及约200多家企业,6月底拿出了一份长达70页多达七项解决路径的调研报告。报告公布后立即在各界引起反响。其提出的“出口欠退税证券化、解决‘新欠’的短期方案、解决‘陈欠’的中长期方案”引发了各方讨论。 全国人大财经组专家一行近期也在广东就出口退税问题进行调研。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司副司长丛明前不久在广州作学术报告时透露,国务院正在研究,准备改变之前单由中央财政承担退税款的办法,而采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显然,无论方案是否存在分歧,都有一点可以肯定,各个“圆圈”间已找到了交集——出口欠税的窟窿必须尽快填补,不能再拖下去了。记者从财政部和商务部了解到,部门间已一起召开了多次座谈会,频繁进行了磋商磨合,交叉的地方越来越多,其中最为人关注的要数下调出口退税率、中央地方共担退税以及陈欠与新欠分离等药方。 退税率下调成本较高 曾有消息说,人大财经组专家透露,平均出口退税率将从15.5%下调至13%,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许健。许健说,国务院牵头的方案正在调研中,并未公布。人大财经组的调研只是起促进监督作用,没有听到下调至13%的说法。国家税总局一位人士也向记者表示,还没有听到下调的事。 记者获悉,一些部门的研究方案中都涉及到下调的措施。通过降低部分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或全部出口产品的退税率,可以使综合退税率出现明显降低。但目前是否下调退税率,下调多少,暂无定论。 自1998年以来,为鼓励出口,我国曾分次分批分产品提高了出口退税率。纺织服装、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退税率达到了17%,实现了出口的零税率。其他产品尚未实现出口零税率。 隆国强对下调出口退税率表示担忧。他说:“下调出口退税率表面上看可以减少财政支出,但由于最终通过影响出口和GDP增长,会降低财政收入增长。而频繁调整退税率也对政府信用等制度层面的负面影响更大。因此,下调退税率是一项制度成本很高的举措。” 刘尚希也认为,操作要考虑财政成本,不能为了鼓励出口而付出过高的财政成本。他说:“目前不能草率公布下调的百分点,必须科学分析找到下调的依据。” 出口企业对下调的意见颇大。北京一家服装进出口公司的办公室主任表示:“这无疑加大了企业成本,会影响出口。” 中央地方界定分担标准 退税款没及时到位造成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已引起地方政府的关注。大连市市长夏德仁在为出口企业召开的会上说,为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大连市政府专门拿出一笔资金,对欠退税企业给予贷款贴息。 像大连市一样,其他出口省市都相应采取了政府“贴息”。有的地方是30%的贴息,有的地方是70%,只有个别地方可以达到100%的贴息。“各地方政府的贴息视地方财力而定,目前地方政府贴息的压力很大,有些地方已难以为继。”隆国强说。 贴息只是权宜之计。根本消融日益滚大的欠退税“雪球”,必须立足税制的调整。不少方案提到中央地方分担的路径。 “中央政府在增值税收入与出口退税的权利与责任不一致。”隆国强说。我国增值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分享制,计划内收入中央与地方按75:25比例分成,超出计划部分地方政府分享比重更高,但是,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政府支付。随着出口退税金额的增大,中央财政的压力越来越大。例如,2002年出口应退税2118亿元,当年中央财政须支出理应由地方政府分担的出口退税530亿元。 “我国目前的分税制下的退税客观上造成对发达地区的隐性转移支付,不利于缩小地区差异。”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税制设计上的错误。“中央地方分担出口退税可以在一些富的地区先试点。” 来自地方政府的一种意见认为,分担可以,但要求分享进口环节税。针对地方的意见,李雨时则认为:“进口环节税按国际惯例都是由中央收,也利于国家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 中央地方如何分担?二八比例还是三七比例,一些学者建议几个相关部门应共同进行测算。 陈欠与新欠分离 陈欠与新欠分离似乎成为各方尽快解决出口退税拖欠问题的无奈之举。“陈欠”数额巨大,中央财政在短时间内难以一揽子解决。如果不将“陈欠”与“新欠”分离,短期内似乎还没有解决的可能,“新欠”会变成“陈欠”。 对于“陈欠”,隆国强建议,在中央财政财力不足的形势下,充分利用金融市场,通过出口退税的“证券化”或“票据化”解决。对于“新欠”则要建立年度出口退税清算制度,从机制上杜绝出现新的出口欠退税额。 李雨时副院长表示,对于“陈欠”,财政一次性或分年度拿出进口环节税偿清退税。“今年上半年关税加进口环节税已达净入库1746亿元。”对于“新欠”,改变过去按财政收入预算和出口年初预计数定指标的做法,而应按实际出口量。“去年预计出口零增长,结果增长22.3%。今年预计7%,但上半年实际增长了34%。” 刘尚希则反对用进口环节税清偿退税的建议。他说,这样等于将进口环节税做抵押了,不符合国家预算的完整性。 从中长期来看,出口退税牵扯到整个税制的改革。隆国强表示:“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使生产设备的增值税得到抵扣,并改‘诸侯式’的分税制为以转移支付为主的分税制,提高中央的调控能力。” 刘尚希认为,出口退税应与分税制改革整体完善相结合,最好同步进行,更好消除负效应。 “没有一个完美的方案,只能从各个方案的比较中,找到一个政策成本相对较低、操作性较强的方案。”隆国强说。 无论最终解决出口退税的方案如何,也许令企业欣慰的是,出口退税改革的鼓点正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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