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投资经济开发区 将公开招标基础设施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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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 09:3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 姜新菊) 您作为独立的个人,也可以成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人。这是记者昨天下午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的。刚刚成稿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经营基础设施项目暂行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执行,它对投资主体的责权利进行了详尽的解释。 2002年8月8日,国务院批准了开发区在原来15.8平方公里核心区的基础上,向京津塘 根据《办法》,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主体或经营管理主体将由管委会通过公开向社会招标的方式确定,并按照“企业成本+税费+合理利润”的原则核算价格确定合理标底。广场、道路、亭位等基础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和经营权可通过有偿竞买方式出让。对于受到管委会定价制约的经营性基础设施产品与服务价格,管委会可采取现金补偿、土地开发补偿或无形资产补偿方式,以保证投资主体或经营管理主体获得适当的经营效益。同时还鼓励外资和国内各类投资主体采取参股、控股、独资、收购、租赁、转让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如果您是有经济实力的个人,开发区也欢迎您作为投资者参与到建设中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研究与法制办公室主任王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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