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集团成国有资产流失黑洞 窗口怎样被抹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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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 09: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7月27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 记者张朝祥 王攀 澳门羊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羊城集团)是广州市政府在澳门设立的“窗口”公司。“窗口”代表的是形象,是对外交往的桥梁。然而,广州市的这一“窗口”却成了国有资 这个曾一度红红火火的“窗口”到底是怎样被抹黑的呢? 慷国家之慨肥个人 羊城集团公司是广州市的正局级涉外企业,1985年设立,总部在澳门。作为广州市政府的窗口企业,其业务曾一度红红火火,但1995年罗鸿、温少山一班人担任集团负责人后,却屡屡亏损并欠下巨额债务。 1997年,羊城集团先后投入了1.78亿港元与汕头一私营企业共同投资建设一木业有限公司,集团占企业股权的55%。然而,在项目投产并开始产生效益的时候,羊城集团却将55%的股权以原投资额拱手让给了合作的私营企业,而此时这个项目年产值达10多亿元、上缴利税达4000多万元、发展前景看好。集团董事长罗鸿还帮这家公司商谈,为其减少了3000万元银行债务。 在这笔交易的背后,是私营企业老板刘某给罗鸿港币250万元、人民币20万元;给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温少山人民币104万元、港币10万元;给副总经理张穗生港币482万元、人民币20万元。 越来越多的黑幕随着调查的深入开始暴露出来。羊城集团总经理温少山和分管房地产的副总经理刘建设,在房地产建设过程中大肆收受贿赂:在羊城集团多个房地产项目已经停建、又明知与香港一公司经理叶某合作开发的元朗金钱围丁屋地块的地契已被抵押借款的情况下,温少山和刘建设仍与叶某签订购入这块地的买卖合同,造成羊城集团损失港币3500万元,温少山则从中收受叶某所送港币22万元。 集团副总经理何锡波分管金融部,通过主持买卖外汇、期货,同意羊城集团下属的羊城公司为其他企业、个人出资购房,为下属一合作企业筹资引进高科技设备项目,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等手段,先后收受他人“好处”并私分公款,共涉及违纪违法金额合计人民币8万多元、港币201万多元。 “上梁不正下梁歪”。集团一些中层领导和管理人员上行下效,千方百计利用权力和职务便利贪污受贿、私分公款,损公肥私。从已查处的15名企业中层和一般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这15人涉嫌违纪违法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1000多万元,严重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破坏了企业的正常运作和管理秩序,也使羊城集团陷入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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