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集团成国有资产流失黑洞(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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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7日 09:19 新华网 | ||||
“窗口”应该怎么监管 广州市纪委认为,上级党组织监督不到位,对境外企业的监管机制存在严重缺陷,是羊城集团群体腐败案件发生的重要外部原因。 据了解,羊城集团名义上由广州市政府直接管理,但实际上缺乏有效的监管,特别是 一方面,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对集团的内部运作缺乏有效监管。羊城集团是大型国有企业,一再将大量政府融资投于粤港澳三地房地产和证券及金融期货市场,经营业务蕴藏了大量的泡沫成分。1995年温少山担任集团总经理后,不顾原来投资未能消化的情况,仍大量举债扩大房地产投资,造成地产投资过大,资金不能回笼,利息越压越重,亏损越滚越大。而且企业项目投资决策、资金、财务、业务管理等相当混乱,擅自挪用市政府专项资金问题十分普遍。 另一方面,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对集团管理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监管不严,使羊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在境外成为不受任何约束的特殊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业务工作中,他们无需向上级请示、汇报、述职或接受检查、评议、考核,干好干坏、有无效益照拿高薪。如羊城集团从1995年起,在年年亏损的情况下,还虚报利润滥发年终奖金,最高的一年总经理、董事长每人发28万港元,副总经理25万港元,部门正职8万港元,副职6万港元,普通员工3.5万港元。在工作、生活中不受约束,他们的去向无人可知,员工们只知道他们除了“应酬”还是“应酬”,经常在集团总部找不到班子成员的身影。就在羊城集团陷入破产、被一境外企业起诉的前一段时间,在集团总部几个月都无法找到一名集团领导。这种不受任何约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是导致羊城集团群体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客观因素。 今年7月14日、15日,广州市召开了干部大会,专门就澳门羊城集团群体性腐败大案等多起腐败案件展开党员教育活动。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说,在广州市积极推进“走出去”战略,国有企业进一步参与国际市场经济竞争的新情况下,深入剖析羊城集团群体性腐败案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利用这一反面教材教育党员干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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