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为什么会被抹黑
“羊城集团内部管理极其混乱,存在很大漏洞,为集团个别领导的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领导班子的大面积腐败加速了集团的衰败。”广州市驻羊城集团工作组组长杨丹地总结说。
据了解,长期以来,羊城集团的贸易、房地产、金融和羊城集团下属的羊城股份公司这四大块业务分别被温少山、刘建设、何锡波和张穗生四人分割主管。四人各自为政,互不通气,造成羊城集团长期以来无法有效统筹管理、违纪违规经营问题普遍存在。
管理的混乱为集团一些管理人员违规经营并从中谋取私利创造了条件。集团前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罗鸿介绍自己的“朋友”、个体户冯某与集团属下的广州羊城企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某米业公司,做大米生意。合同规定了各方所占的股权和应出资金,但在实际操作中,连注册资金在内的所有资金都由广州羊城企业有限公司垫付。
类似这些极其混乱的业务经营方式在羊城集团普遍存在,羊城集团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却从这种混乱的业务运作中,捞取了大量的不义之财。罗鸿、温少山、张穗生、刘建设、何锡波等5人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和直接分管工作的职务之便,大量收受客户和有关人员的钱财,涉及违纪违法金额合计港币1197万多元、人民币442万多元。
虽然羊城集团设有董事会,却形同虚设。集团党委不管党的工作,党委内部基本没有过正常的组织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罗鸿、温少山等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大肆以权谋私,甚至与境内外不法商人狼狈为奸,侵吞国有资产。如在投资兴建澳门羊城商业大厦项目中,集团董事会明知当时地产高峰期已过,贷款兴建澳门羊城大厦负担重、风险大,在缺乏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只因领导班子个别成员坚持投资,最终还是通过了投资兴建这一项目的决定,从而造成了高达15.6亿多港元国有资产的严重损失。但集团总经理温少山和主管房地产的集团副总经理刘建设却从中收受了项目有关人员贿送的巨额“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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