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到底改些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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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 16: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2日电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新组建部门工作已经步入正轨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又提上日程。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改什么呢?最新一期《瞭望》周刊就此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兼全国县级行政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薄贵利。 薄贵利指出,此番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主要将完成以下任务。 一是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省、市(地)两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整合有关部门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领导企业党建工作、管理国有资产等职能的基础上,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参照组建省国资委的做法,市(地)政府可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较少的市(地)可不单独设立管理机构,但要明确相关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省、市(地)两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后,必须贯彻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变成“婆婆加老板”,把企业管死。企业必须自觉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是要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衔接,调整地方政府机构,加强地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部门,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各地可参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做法,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推进机构调整,做好政府职能的调整、衔接和整合,可以上下对应,也可以不完全对应。 具体来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完善地区经济调节体系,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 三是要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搞好乡镇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减轻农民负担。综合设置乡镇农技推广和社会文化等事业服务机构,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推进乡镇合并。 四是要按照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推进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创新城镇行政管理模式。 五是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对不同功能和特点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指导,逐步推进改革。已经具备市场化条件的营利性事业单位改为企业。 随着形势的发展,地方政府机构的某些方面与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新任务,与实现政府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新要求,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 薄贵利认为,概括而言,这些不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企分开的原则在不少地方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地方政府机构庞大、人员臃肿的问题在不少地方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滥用权力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地方行政成本高昂,社会负担沉重;地方政府与国务院有关部委对口,也实行内外贸分割、国内外市场分割和进出口配额分割的管理体制;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分别由卫生等部门负责,缺少一个负责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的部门;中我国现行的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迫切需要探索和创新城镇行政管理模式。(记者: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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