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下半年酝酿全方位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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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 16:31 中国经营报 | ||||
深圳报道 7月15日,记者采访时获悉全国人大财经组专家一行正在广东就广东外贸企业不堪出口退税重负问题进行调研。广东省几家主要出口企业以及外经贸、财政税收等政府部门的负责人一同在当天参加了座谈。 据参加座谈的一家大型外贸企业负责人透漏,财经组专家就广东企业出口退税的现状以及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等进行了调研。专家们在座谈中暗示,如果没有意外,下半年出口退税领域将酝酿全方位改革。 深圳市国家税局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早就知道要改了。出口退税积压比较严重的几个地区老早就呼吁进行改革,要是早改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被动。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说,出口退税本来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国际产品公平竞争的基础。出口退税退得不彻底将严重影响我国出口企业的积极性,进而影响我国出口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而就在今年2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门组成出口退税调研小组,奔赴出口退税问题较严重的宁波、苏州、南京、杭州、上海等5个沿海地区,共召开了20多个座谈会,涉及大大小小各类企业约70家,另外收回了200多份企业调查问卷。最终形成一份递交给国务院同时抄送各部委的报告。在报告中专家力推“债务证券化”方案,建议改变增值税分享体系以标本兼治。对于历史欠账,报告主张先取消政府自身的“调库”。这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调库和中央政府自身的调库。而债务证券化的设想是,将政府对企业的欠款转化为等额的可质押、可流通证券,企业可以背书转让,也可以拿到银行贴现。这样做,企业比到银行贷款融资增加的财务费用要低得多,对于政府,比发行国债的利息成本要低。 据知情人士透漏,下半年将要进行的这次出口退税制度的改革将是全方位、彻底的。平均出口退税率可能由目前的15.5%下调至13%左右,而之前单由中央财政承担退税款的办法也将改变,而采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至于债务证券化、票据化的建议是否会被采纳还是未知数。 另有消息说,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一起积极研究加快出口退税步伐完善出口退税机制,逐步解决出口退税欠账问题的政策和方案。最迟到9月底,相关政策将会出台。 因此,全国人大财经组的这趟出口大省———广东之行,让人充满联想。 知情人士还透漏说,为适应“入世”新规则的要求,政府对现行税制近期可能酝酿一次重大改革,以解决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据了解,自从1994年,中国税制10年未有什么太大的变动,但中国经济社会的变化却是天翻地覆。“如果不是因为非典,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上半年可能就已经将改革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了。但是由于政府的换届以及非典的影响,现在政府关注的焦点是三农、就业等问题。” 7月11日,记者在深圳市举行的一个“2003年~2004年中国税制改革与企业应对策略讲座”上了解到,中国税制未来的改革方向可能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合理提高宏观税负:“十五”期间要将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提高到20%以上,同时将纳税人的非税财政负担降至最低。其次,积极优化税制结构: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重复设置的税种,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印花税和契税等交叉设置的税种,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将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财产税、遗产税,重新调整划分中央税和地方税。再次,逐步完善各个税种: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化,并逐步扩大征收范围,消费税要调整税收范围和税率,逐步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营业税要调整征收范围,简并税目和税率,关税率要继续降低,并调整税率结构,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度要统一合并,全国企业所得税率有可能统一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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