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广州颁布公务员“9大纪律5项鼓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 07:58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经过3个月的酝酿修改,《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规范》)已经正式签发,并将于8月1日起实施。其内容包括公务员被有效投诉3次就要轮岗或降职。《规范》规定了国家公务员在公共服务中应当鼓励的5大行为、应当履行的4大行为以及不得有的9大行为,对公务员违反《规范》中所规定禁止的行为的,将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规范》出台后,公务员在公共服务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所在政府工作部门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群众提供服务;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礼仪接待来访群众,接听咨询电话,并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相关手续等一次性告知咨询人,切实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规范的工作用语和工作礼仪进行行政执法;对于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且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前提下,努力做到件件落实。《规范》规定,国家公务员在公共服务中不得有以下9方面的行为———

  一、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不按照所在政府工作部门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不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服务礼仪接待来访群众,接听咨询电话;

  四、不一次性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相关手续等告知咨询人;

  五、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规范的工作用语及工作礼仪执行公务;

  六、不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且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前提下,不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七、不在规定期限内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投诉的当事人;

  八、揽权诿责,以情代法,徇私枉法;

  九、其他与公务员身份不相称的行为或表现。

  公务员若有所列9大禁止行为之一的,除责成其改正外,还应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受到有效投诉或被检查发现一次的,本人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受到有效投诉或被检查发现两次的,本人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受到有效投诉或被检查发现3次的,本人本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予以轮岗或降职;轮岗或降职后又受到有效投诉或者被检查发现3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新浪邮箱雄踞市场第一 真诚回馈用户全面扩容
  新东方口语听说速成 2004考研名师授课 司法考试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search 彩屏手机 香水 笔记本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男子喜欢女性展示她对性的爱好,他们对女人的………
非常笑话
列车员:您买普快车票,却乘特快车?补票!乘客:…
图片
铃声
·[王 菲] 人间
·[张信哲] 爱情余味
·[王力宏] 龙的传人
铃声搜索



新浪商城推荐
索尼数码相机
  • DSC-P2 超低价
  • 索尼 DSC-P72
  • 比基尼美女
  • 月色如水小夜衣
  • 夏日狂花比基尼
  •   理财新时尚-收藏
  • 网上钱币卡市场热
  • 邮品一族交易社区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