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丹银”现象思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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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 07:1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王尧 “丹银”不大,特别是与很多国有大企业相比。但是“丹银”这只小麻雀,促使我们思考“国资管理体制”这个大问题。“丹银”中有很多国有资产。政府的大手把“丹银”的股东调整过一次。可各级政府把国家的钱,从这个兜调整到那个兜的时候,有些原则却连当事人也搞不清楚。 具体到“丹银”,第一大股东易主,却因为一些扯皮的事儿,连到底有多少资产都搞不清了,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有多少原因,股权早日顺利交接,对国有资产有益。 在辽宁省东部一个叫凤城的小火车站下车,再走100多公里的山路,就到了国有矿山企业“丹东丹银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银公司”)。 这家不大的企业,现在陷入了“法定代表人到底是谁”的“真空”困境。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丹银现象”值得关注和剖析。 在“丹银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签字,却聘来了一个新的总经理。现在这家企业的资产到底有多少,牵扯进去的股东们也说不清楚,只能估计。 这是因为,近3年的时间里,这家企业股权关系在法律上一直没有理顺。它前后牵扯到北京和辽宁的4家股东。其中,有原部委局的下属公司,还有中央下放到辽宁的企业。 记者了解到,“丹银公司”在1995年4月组建,最初注册资本50万元,后来注册资本增加到1200万。公司生产的产品为“金精矿粉”。现在,包括农民工和季节工在内有300多工人。“丹银公司”混乱的股权关系,在法律上是一回事———丹银公司从成立至今,没有任何变化;但在既成事实上,又是一回事———在2000年,一个新股东进来,接替了原来的第一大股东。“丹银公司”事实上的股权关系,以2000年为界,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各有3个股东。 前一阶段,“丹银公司”的3个股东为有色辽宁地质勘探局(25%)、原青城子铅矿(25%)、北京鑫达金银开发中心(简称“鑫达中心”)。其中,“鑫达中心”占有50%的股份,这是原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下属的一个企业。 大股东“鑫达中心”介绍,“丹银公司”在1995年设立后,他们负责解决了1000万风险探矿费,经过风险探矿和建设后,在1998年7月投产,当年见效益,1999年盈利1300万元,是个效益好的企业。 后一阶段,“丹银公司”的3个股东中,“鑫达中心”50%的股份,要依据一个“会议纪要”的要求,转让给“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沈阳公司”(简称“有色沈阳公司”)。其余两股东不变。 决定这笔大股权转让的“会议纪要”,是由原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和辽宁省政府代表签字的一个政府文件。这个纪要的最大受益者,是“有色沈阳公司”;最吃亏的是北京“鑫达中心”。两家都是国有公司。“鑫达中心”的总经理助理郝静说,尽管我们认为,“丹银公司”是一家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上的企业,股权这么划转违背“公司法”,但是几经周折后,还是认可了要划转的事实。 2000年底,“有色沈阳公司”进驻了“丹银公司”,双方没有进行资产移交。 直到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手续一直没能履行。对新旧两个大股东来说,股权现状的“不清不白”都成了尴尬事。“鑫达中心”仍然是法律上的大股东,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还是“鑫达中心”的赵祖德。不过,赵祖德已经退休了,事实上对“丹银”没有了任何控制权。“鑫达中心”的总经理助理郝静说:“矿山企业安全、经营问题都很多,我们担心哪天会有什么事,找到我们头上。”“有色沈阳公司”派到“丹银”公司的吴玉南副经理说:“我们承诺,责任与原法定代表人无关。这从法律上是不是也说得过去?”“我都说不清,现在法定代表人到底该是谁。”4月14日,在丹银现任总经理赵全维的办公室,他说:“营业执照一直没有变更。地方政府认可我们公司的这种情况,不然,就得算黑户。” 吴玉南则说:“现在用的是临时营业执照。赵祖德还是法定代表人,他的名字后面加了个括号,写的是‘临时’。”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法律上的尴尬?新旧两个大股东,都认为责任主要在对方。“鑫达中心”认为,“有色沈阳公司”在有意拖延。企业资产如何审计也是双方争论的问题。而“有色沈阳公司”在汇报材料中说,“鑫达中心利用权力占有辽宁企业在丹银的股份”。现任总经理赵全维说:“鑫达中心不情愿。另外还有一笔700万的委托贷款,不知怎么处理好。” 这些手续还没有利落的时候,政府又有新政策了。吴玉南说:“今年3月份,省政府下文件,要求‘有色沈阳公司’不再管企业,说‘体制不变、机构不变、企业下放’。”不过他强调,“丹银公司”不牵扯到下放市里。 这种法律上的尴尬还要持续多久?吴玉南说:“只要不否认股权转让给辽宁省,并且无偿,也就没有什么大原则问题。他们应该派个老总来,和我们老总谈谈,大家对等,容易解决问题。”“鑫达中心”的郝静说,她从北京跑去辽宁好几趟,都没有能够解决问题。实在不行了,还带律师找过负责协调此事的辽宁省经贸委。 4月15日,辽宁省经贸委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中直企业处的工作人员说,“丹银公司”的事,是领导交办的。“建立个矿山企业很不容易。只有在管理好的情况下,均衡生产,才会延长矿山企业的寿命。股权上的混乱问题不解决,会带来很多想不到扯皮的问题。”“丹银公司”副总张志敏说,他从公司成立起至今一直工作在这里。 6月底,本报记者电话了解到,此事仍处于停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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