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电力敲定分配计划 平均落地电价0.3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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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 13:30 南方都市报 | |||
分别输往广东、华东和华中,平均落地电价每度0·32元 三峡电站即将发电。据承担三峡电力外送任务的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近日该公司与三峡总公司,有关省、直辖市电力公司分别作为三峡电量的售电方、输电方、购电方,正在紧张草拟电量消纳合同,国家发改委也正在办理有关三峡电量分配方案的调整报批手续。据经济日报报道,如果顺利的话,各售电方、输电方和购电方有望于本月7、8日在京正 今年分配55亿千瓦时 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说,随着三峡首批机组在今年8月正式上网发电到年底,三峡电站预计可发电55亿千瓦时,那么三峡电量究竟怎样销售分配?据介绍,早在2001年,国家有关部门就为此专门召开过会议,对三峡电站的电量分配方案进行了具体落实。按原国家计委的方案,三峡电量的分配办法为:2004年在三(峡)广(东)直流输电工程投产前,三峡电力电量按照5:5送往华东和华中。三(峡)广(东)直流投产后,汛期向华东和广东按照5:5的比例送电,在分别达到这两个地区设计的输电能力720万千瓦和300万千瓦以后,其余电力均送华中。在非汛期,电力分配以16%、40%和44%的比例,分别向广东、华东和华中输送;考虑华中枯水期缺电量需要适当多受电量,广东、华东、华中的受电量比例原则上调整为16%、32%和52%。考虑到近期江西、安徽电力较为富余,“十五”期间三峡电能不送江西和安徽。 分配方案已经调整
由于三峡首批发电机组比原计划早投产一个月,今年三峡电站发电量计划为55亿千瓦时,比原方案安排的38·7亿千瓦时多16·3亿千瓦时。为此,结合目前出现电力供应趋紧的新情况,根据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国家发改委的意见,有关部门对2003年三峡电量分配方案做了进一步的优化:列入原方案的38·7亿千瓦时的分配方案不变,仍由华中的河南、湖北、湖南和华东的上海、江苏、浙江按规定的分电比例分配;三峡机组提前投产增加发电量16·3亿千瓦时,分别由上海、江苏、浙江、河南、重庆吸纳,不再分配给湖北和湖南,原由湖北和湖南吸纳的三峡电能份额调给重庆。因此,2003年三峡55亿千瓦时发电量的具体分配方案为:华东两省一市为26·2亿千瓦时,华中三省为23·8亿千瓦时,重庆为5亿千瓦时。 电价0·32元/千瓦时 三峡电力销售能否得到各方接受的关键是电价。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有关三峡电力的价格问题也已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据介绍,三峡电力平均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5元,加上过网费平均每千瓦时7分,三峡电力平均落地电价是0·32元/千瓦时。 针对0·32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是否有市场竞争力的问题,有关专家强调,目前三峡电量并不是靠竞争来销售的,而是靠计划分配的。专家同时指出,随着上世纪90年代初前后建设的众多电厂进入还本付息尾声,电力改革中内部核算电厂重新核准上网电价,上网电价在不久的将来有望出现下降趋势。(钟欣) 三峡电力输送范围示意图 三峡水利枢纽 输电范围(1000公里) 输电范围(5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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