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流失导致花冤枉钱 全聚德烤的多是英国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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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 14:04 环球时报 | |||
物种流失就得多花冤枉钱 本报驻日本特约记者 张莉霞 本报记者 李颖 日本重罚侵权企业1亿日元 7月8日,日本政府将开始正式实施《种苗修改法》。《种苗修改法》对1988年的《种苗法》作了两处修改,重点是扩大处罚范围,加大处罚力度。原来的法律只对非法繁殖、销售和进出口受保护种苗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种苗修改法》还把购买并栽培受保护品种种苗、销售和进出口其收获物的企业和个人也列为处罚对象。修改前的种苗法规定,侵权的个人可被判3年以下徒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侵权的企业法人处于300万日元以下罚款,现在对企业的处罚上限提高到了1亿日元。 在日本,如果农业技术人员开发出具有“产量高”、“抗病虫害”、“花卉或果实大”等特点的新品种,就可以申请注册“育成者权”(专利权)。经审查、认可之后,“育成者”(新品种培育者)就可以享有新品种的种苗和收获物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专用权。 据负责起草种苗法的日本农林水产省种苗处副处长野泽真介绍,近年来,许多在日本开发和培育出来的优良品种未经许可就被带到海外进行繁殖和栽培,收获物又被出口到日本,对日本的农业生产造成了不良影响。据调查,日本640个拥有“育成者权”的新品种培育者中,有27%权利受到侵犯,涉及到花卉、果树、蔬菜、水稻、麦类等品种。 日本是中国重要的蔬菜、花卉、水果等农产品出口国,日本还有不少商社委托中国农业企业栽培大葱、菠菜、生姜、大蒜等各种农产品。日本修改种苗法很有可能给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带来意想不到的冲击,中国一些向日本出口农产品的企业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了“侵犯”日本新品种专利的靶子。日本有关方面已经把从中国进口的一种白四季豆列为“嫌疑犯”,认为它可能是在北海道培育出的白四季豆“雪手亡”的盗种,现在正在进行调查。 真正的北京鸭市场份额很小 日本之所以在保护本国农产品的专利权方面如此谨慎小心,是由于其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弱,深知开发附加价值高的产品是增强竞争力最有效的方法。日本政府希望通过法律加强对优良品种的管理,保护农户和农业企业的利益,促进高品质农产品的开发利用。 和日本相比,我国物种流失的现象比较严重,其中最突出的例子是“北京鸭”。北京鸭在英国被杂交后,繁育出“樱桃谷”鸭,重新回到中国,占领了市场。现在,真正的北京鸭市场份额很小,而樱桃谷鸭却成为北京烤鸭的主要原料。中国输出北京鸭时没有获利,引进樱桃谷鸭却价格不菲。据了解,中国每年用于引进种畜禽的费用超过2000万美元。 猕猴桃是营养丰富又好吃的水果,也是我国的特有物种,但流失严重。记者在北京的超市中采访了一位选购猕猴桃的顾客,问她对于猕猴桃的产地有何看法,她回答说,更喜欢购买产自新西兰的猕猴桃,虽然价格是国产猕猴桃的好几倍,但是个大,味道更好。 然而,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首席专家薛达元博士向记者介绍说,中国才是猕猴桃的原产地。1906年,一个新西兰人到中国旅行时,从湖北武昌带回野生猕猴桃种子,1934年开始商业化栽培,现在以“基维果”为名畅销世界。为了维持和改良品质,新西兰还继续在中国收集猕猴桃野生资源。 中国大豆被美国申请专利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盛行,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正在加速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占有和经济垄断。发展中国家的遗传资源又面临一项新的挑战———遗传资源商业专利。中国的野生大豆是这方面的一则著名案例。 中国是大豆的原产地,拥有世界上已知野生大豆种质资源的90%。野生大豆许多特别性状对于改良大豆品质具有重要的意义,因而也成为育种与生物工程公司争夺专利权的目标。 过去几十年中,美国在中国大量收集大豆种质资源。1995年至1998年间,美国农化公司孟山都从美国农业部的种质库里获得了来自中国的野生大豆遗传材料,并从中发现一种能够检测大豆高产性状的“标记基因”。1998年10月1日,孟山都公司向美国专利局提交了一项名为“高产大豆及其栽培和检测方法”的标记基因专利申请。2000年4月6日,孟山都又向101个国家申请这种标记基因的专利。如果此项专利获得批准,意味着孟山都公司对使用这种标记基因的所有大豆的研究与生产具有专利权。由于此事件在中国及时曝光,受到舆论的强烈批评,孟山都公司现在可能已没有勇气在中国申请此项专利,但在其他国家获得批准对中国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随着大豆资源的流失,中国已从世界上最大的大豆出口国变为最大的大豆进口国,产量在美国、巴西和阿根廷之后。很多优良大豆品种资源被外国拿走,经育种和生物技术加工,变为新的品种,再高价引回国内。 印度香米也受威胁 中国大豆事件并非绝无仅有。在此以前印度香米也受到了威胁。 印度香米被称为“皇冠上的珠宝”,千百年来,多在印度与巴基斯坦和与尼泊尔交界地区种植,印度香米以细长的形状和浓郁的香味而闻名。印度农民一直使用它来培育不同品种的香米,以配合不同的环境和气候。印度香米是印度出口的重要农产品,仅1997/1998年度的出口额就达4亿多美元。 1997年,美国稻米科技公司RiceTec获得了有关印度香米的20项专利权,其中包括品种特质和培育方法等多个方面。RiceTec公司给自己生产的印度香米取了两个新名字,意在将印度农民种植的香米赶出市场。2000年,印度政府正式向RiceTec的专利提出挑战,并成功迫使其撤销了4项权利要求。 对抗生命海盗 绿色和平组织把这种申请生命专利的行为称为“新世纪的圈地运动”,把圈地者称为“生命海盗”。如果不能成功对抗生命海盗,发展中国家的农民将是最大的输家———他们不能再像以往一样,自行储藏种子作来年之用,而必须每年向拥有专利的公司购买新种子。被专利化的种子比普通种子贵一至二成,对农民来说是沉重的负担。 生命海盗的行为在发展中国家引起了警觉,我国在这方面也有了新动作。薛达元现在作为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生物遗传资源本底现状与保护对策研究”项目组的组长,正在与18个研究机构的数十位专家一起对中国的遗传资源进行编目,并在保护对策方面进行探讨。在日前召开的“中国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指出,生物遗传资源的拥有量和研发利用深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这个时候,日本《种苗修改法》的实施,又提醒我国有关方面,在努力对抗生命海盗,完善物种资源保护机制的同时,不要在不知不觉中侵犯别国的农产品品种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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