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驻华官员称欧盟将分两阶段取消对华普惠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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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 11:3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日电 欧盟日前决定,将于11月1日逐步取消对中国六类产品的普遍优惠制度。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欧盟驻华代表团参赞弗兰斯·叶森说:“我们会采用谨慎的方法,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今年11月1日会取消一半的关税优惠,第二个阶段是2004年5月,我们会取消另一半。” 专家认为,欧盟这个时候取消对中国部分产品的普惠制,和欧盟与中国的经济背景密切相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晋平表示,最近几年,应该说(欧盟经济)面临很多困难,始终是处于低增长的态势,我们国家的产品,由于竞争力所在,在欧盟市场上有相当份额,在这样一种前提和背景下,通过保护国内产业的发展,来发展自身产品对外贸易的出口,减少贸易逆差等方式,来满足国内经济增长的要求。 普惠制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目前普惠制的出口关税平均比最惠国税率低约三分之一。这次取消普惠制的产品包括:乳、蛋制品和天然蜂蜜、塑料和橡胶制品等六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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