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展开房地产业自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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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 16:02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徐根亮汪永坚南昌报道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执法检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管理方面虽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但是房地产业自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江西省副省长赵智勇说,江西省各级建设、国土部门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把自查与整改紧密结合起来,不等不靠,主动纠错,自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自查中,建设系统 据了解,2002年,江西城镇房屋竣工面积1550万平方米,该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95.57亿元,同比增长73.7%,增幅位于全国前列,居中部六省之首;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比例达到97%,居民个人购房已成为市场主导。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仲平认为,江西在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乡(镇)村违反《房地产法》关于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取得使用权证,方可转让房地产的规定,未经土地部门批准,擅自在没有变性的集体土地上搞商品房开发出售,冲击房地产市场;有些改制企业未经合法程序,将闲置的土地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商谋取非法利益。同时,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房地产市场也需要进一步规范,一些单位或个人存在违规开发、无证开发、无资开发的情况。对此,赵智勇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执法检查重要性的认识,以检查为契机,把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企业反映的热点问题作为整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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