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锦松表示“港货”界定暂以目前的规则作蓝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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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 09: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30日电 由于涉及零关税及放宽市场准入的优惠,香港工商界一直很关注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下“香港公司”及“香港产品”的定义。梁锦松表示香港公司的定义不会受企业持有人之国籍所限制;香港产品的界定则依据目前沿用产地来源规则作蓝本。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制造及服务业为本次“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重点范畴, 梁锦松昨日强调,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公司的定义将以在港成立时间﹑香港员工比重及有否在港纳税等客观条件来界定,而不会受企业持有人之国籍所限制;香港产品界定则依据目前沿用的产地来源规则作蓝本,有信心可于明年一月一日正式实施零关税前落实有关条款。 对于业界一直关注港产品界定标准仍未落实,会否影响明年初起对港产品进口内地实施零关税之进程,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唐英年表示,产地来源规定将以目前香港产地来源作基础商讨,故有信心香港跟内地可于明年一月一日实施零关税前达成共识及落实有关规则。 目前香港已有一套产地来源规定,但对各类产品界定为香港制造之标准均有不同,其中成衣及塑料制品物料虽大多来自外地,但只要缝合及啤制工序在港进行,便视为香港制造;而电脑产品之产地规定则是香港生产及劳工成本共占总成本达百分之二十五。不过,按世界贸易组织规定,成员在订立双边或多边协议时,可另行定一套更严格的产地来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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