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推出132亿资产处置信托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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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 07:36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刘彩娜 26日北京报道 今天,记者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获悉,该公司与中信信托投资公司合作推出132.5亿元资产处置信托项目,其中10亿元优先级受益权可转让给投资者,预期年收益率为4.17%。此举不仅标志着一种新型投资品种即将问世,而且标志着不良资产处置又多了一条新的途径,意味着向资产证券化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 投资风险有多大 据悉,华融以《信托法》为依据,将132.5亿元债权资产组成一个资产包,作为信托财产,选择中信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信托期限3年。信托设立后,华融取得全部信托受益权,其中优先级受益权可转让给投资者。 根据《信托财产委托处置协议》,中信信托公司委托华融公司管理处置包内资产,回收现金将首先用于支付优先级受益权的信托利益。 据华融公司总裁杨凯生介绍,华融公司此次设立信托的债权资产包涉及全国22个省市256户债务企业。经中诚信国际评级公司评级后,预测包内资产未来处置产生的AAA级现金流为12.07亿元,其余现金流收入的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以此为依据,确定优先级受益权为10亿元。华融所持有的优先级受益权,委托中信信托投资公司向投资者转让。这一次主要向境内机构投资者转让,转让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合同约定优先级受益权预期年收益率为4.17%。如果资产处置进度比较快,资金托管账目的资产足以支付剩余投资期限的收益率和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受托人有权赎回优先受益权。 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4.17%收益率高于一般的企业债券,低于其他的信托产品。华融称,投资收益率是按市场可比投资品种的平均收益率,同时考虑品种的全新性以及品种的特点确定的。华融认为,该信托项目的信用等级要高于其他的信托产品。 和其他信托产品相比,此信托项目没有担保。对此,华融的解释为132.5亿的债权资产就是10亿元优先级受益权的保障;如果增加一担保人,在增加了信托项目成本的同时,也就降低了投资收益。 据悉,该项目还建立了一套受益人行使权利的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定期发布的信息了解资产处置回收情况。投资者还可以组建投资者大会,对资产处置进行监督。如果投资者的收益没有按期兑付,投资者可以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更换委托人和资产处置人。如果双方拒不执行投资者大会的决议,投资者可以诉诸法律。如果投资者的收益在信托期限届满时,还没有取得,受托人有权对信托资产进行清算,再把收益支付给投资者。而且,这132.5亿元的债权资产会和华融公司、中信信托的其他资产完全隔离。假如,将来华融和中信信托因破产等原因要进行清算,这些债权资产不在清算范围之内。 一般投资者都认为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投资,就是花钱买不良资产,风险很大。杨凯生认为,这种看法不全面,不科学。有无风险,风险大小,主要取决于这 一资产包未来可实现的现金流究竟有多大。无论是根据信用机构评定的AAA级现金流数量来看,还是根据华融公司几年来处置不良资产现金回收率的经验数据来看,在132亿元的资产包中,确定10亿元优先级信托受益权,其风险有多大,相信投资者会有一个自己的判断。 华融在做赔本买卖吗 据悉,这一交易的主要特点是,华融公司向投资者转让优先级受益权后,可以提前实现这一资产包内部分资产的处置收入,提高了资产处置的效益。与此同时,由于华融持有次级受益权,所以享有优先级受益权利兑现后的全部权利。 杨凯生表示,本项目采用的处置模式明显优于一般的打包处置。常见的打包处置,卖方一次性获得现金回收,一般不保留剩余利益。而本项目华融通过向投资者转让优先级受益权提前获得部分现金回收,同时在优先级受益权的信托利益全部实现后,剩余信托财产和信托利益,全部归华融公司所有。 杨凯生对采取信托方式进行资产处置,是否增加了处置成本,华融是否搞了“赔本”生意的问题,作了明确的回答。他说,设立信托需支付少量的信托费用,同时还要向投资者支付利息,从这个角度讲是增加了一些成本。 但是,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他就实施这一信托项目,给国家财政增加的税收,以及因提前收回10亿现金,一次性以金融债券利息的名义交付工商银行与分三年偿付工商银行所形成的收益差距,作了详细分析,认为这一项目在经济上是完全合理的,不存在“赔本”一说。 业内人士指出,华融资产处置信托项目有利于提前归还应付国有商业银行的债券本息,提高其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从而创造了多赢的局面。 不良资产处置的新途径 有关金融专家认为,资产处置信托项目的推出,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国有商业银行运用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多种工具加快处置不良资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有着积极意义。 据悉,华融从两年以前就着手研究资产证券化,后因我国法律法规上的障碍而搁浅。此次,华融推出的资产信托项目被业内人士称作准资产证券化。 对此,杨凯生说,虽然通过设立信托处置不良资产与资产证券化有类似之处,但两者存在一个重要区别: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投资工具是证券,其发行与交易均应受证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华融资产处置信托项目,虽然借鉴了资产证券化的某些基本原理,但华融公司向投资者转让的只是信托项下的优先级受益权,并且这种转让是依合同法和信托法来实现的。优先级受益权不是证券。杨凯生说,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这个项目只能称之为不良资产处置信托项目,而不能称其为资产证券化项目。但无疑是向资产证券化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27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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