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约法三章” 履行监管需做到“三不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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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 11: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中国银监会党委日前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提出"约法三章",要求银监会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实施监管过程中,必须做到"三不得"。 "三不得"的具体内容是:不得超越职权干预被监管单位授信(含贷款、担保、承兑、贴现等)、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活动;不得违反规定插手被监管单位人事安排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事项;不得接受被监管单位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上海证券报记者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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