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银行监管必须尽快到位 须有超脱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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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 18: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19日电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实践,中国在金融法规建设方面应该说进步很快,有关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覆盖了金融工作的各个方面。但本周出版的《瞭望》周刊载文指出,银行信贷以及金融监管方面仍然存在的诸多纰漏和不足,应引起有关部门的深思。 文章认为,目前严格的信贷制度之外,金融监管也是环环相扣,再加上行业间竞争激烈,利润空间压缩,一个人要想存心违规并不容易,即便是有了违规行为,如果监管各环节 文章说,在目前情况下,一些手眼通天的违规者,开始变以往绞尽脑汁“钻空子”的做法为明目张胆地视制度如无物,在各种腐败行为的催化辅助下,内外联手,相互作假,以致暴敛财富,造成银行资产的大量流失。 在这样的违规行为面前,银行监管部门独立于主业之外就变得非常重要。监管不独立,受辖于银行主业,而治理结构本身又存在严重缺陷,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导致金融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人员流动的随意性很大,金融监管官员频繁被派到被监管的金融机构任职或者反之,模糊了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界限,容易损害作为金融监管部门所应持有的客观公正性。 文章说,不顺的机制必然造成监管缺位,且不说下级无论如何难以监管上级,单就岗位交叉导致的利益互换,就使得监管者本身瞻前顾后,难以认真执行监管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越是违规数额巨大,监管越是形同虚设的问题,甚至会出现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协同作战,“老鼠”和“猫”,沆瀣一气。这种情况下,往往连必要的监管都谈不上,更遑论有效和严格? 因此,文章得出的结论说,银行监管必须有其超脱性,独立于银行主业之外,实行垂直领导。这也是今年机构改革,结束人民银行长期以来的混业经营,成立银监会的根本原因所在。(作者: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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