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银行法”修改案难解诸多悬疑 权代表难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 14:49 粤港信息日报 | |||
混业经营难一步到位,央行工作难监察,国有银行产权代表难定 南北 正在为两部“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起草修改案的法律专家表示,新的“银行法”将解决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但是,有经济学家表示,确立中央银 央行向人大报告工作可能流于形式 经今年3月份的人代会的批准,全国银行系统将进入重整阶段。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将成为独立的货币政策制定者,并脱离政府的干预而只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但是,这一规定目前存在操作上的困难。比如,人代会目前没有足够的专家来监督人民银行的工作,因此,后者向其作报告也就没有多大实质意义。另外,人代会每年召开时间只有两周,无法真正有效地监督央行的行为。 对于金融业究竟是实行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学者认为要有远见。如果仍然维持目前的分业原则的话,那么,中国的金融业将难以同实行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竞争。但如果一下子实行混业经营的话,考虑到中国目前的监管能力及管理水平,会很难控制相关风险。因此,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当扩大目前相关规定的弹性,即既维持目前的分业规定,同时又为未来的混业经营留下空间。 国有银行产权代表难定 谁将成为国有银行资产的产权代表是另一个引起广泛争议的问题。在改革前,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及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一起作为产权代表。但在改革后,由于人民银行将独立出来专司货币政策的职能,因此,它不再适合于担任产权代表的角色。同样,银监会也不适合担任此角色,因为它是监管者。而中央金融工委在三月份的“两会”结束后就解散了,与此同时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但该机构并不负责国有金融资产这一块,原因是将工商企业及银行放在同一监管机构下,容易出现银行被迫向工商企业贷款的现象。 因此,这一问题将成为一悬案。不过,有学者认为以财政部作为国有银行资产的代表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另外一个选择就是新建一个政府机构来承担这一职责。不过,有学者认为在此次商业银行法的修改中涉及这一问题可能有点不合适,毕竟该法只是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运作和监管。一个更合理的解决方案是能有专门的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