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定明年取消特产税 中央300亿元助推农业税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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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6日 08:02 《财经时报》 | |||
取消农业特产税已经在多个省市起步;经过大约5年时间逐步过渡,直至全面取消农民的税收负担;中央财政将积极支持农村税费改革 本报记者 李兆清 胡海岩 5月中旬,SARS袭击下的中国热点地区——北京昌平区的小汤山等三个行政村的农民拿 这或许只是一项临时性的应急政策,但它再次引起了人们对全面取消中国农民税收负担问题的关注。昌平区地税局办公室刘主任向《财经时报》证实,昌平区作为北京市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已经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如果再取消掉农业税,这里农民的农业税收负担已近乎为零。 刘介绍,小汤山由于修建SARS定点医院,其建设工程、周边绿化及道路、排污工程占用耕地合计497亩,使农民当年在耕地上无法取得农业收入,因此免征当年的农业税。此次免税工作进展得相当快,从实地了解情况到完成减免税手续只用了三天。 6月10日,中国政府高层宣布,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正式减免农业特产税。这一税项是农业四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再加屠宰税)之一,都属于国家法定税收;而特产税的税率也比农业税高很多,从8%至31%不等。2002年,全国征收农业特产税98亿元左右。 减免农业特产税,被认为是全面取消农民税收负担迈出的重要一步。 中央政策研究室一位长期研究农业政策的专家向记者透露,政府的最终目标是在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用大约5年的时间逐步过渡,直至全面取消农民的税收负担。 据《财经时报》向财政部有关部门了解,政府决策层取消农民税赋的第二个步骤是,在2003年下半年由中央财政斥资300亿元,补贴因减免农民税收负担而收入减少的地方政府。 财政部方面也透露,全面取消农民税收负担的研究工作已列入工作日程。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东升说,取消农民税收负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步骤之一。 农业税改思路敲定 在中国农村有这样的口头语:“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头税指国家法定税收,二税是农村“三提五统”经费,三税是各种名目的集资和罚款。 据有关人士透露,中央对于实际减轻农民负担的基本思路是,首先通过费改税,把原来归属县、乡、村级政府的不规范的农业收费转变为规范的国税、地税;然后,由中央调控将农民税收负担逐步减免。按照中央政府的安排,已经探索了5年多的农村税费改革今年将在全国推开。 国务院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一位官员证实了上述说法。他说,政府的最终目标是在2010年左右完全取消农民的税收负担,给农民以休养生息的机会。 而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税政司官员处了解到,目前农业税费改革可以归结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等费用,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项目,取消屠宰税;在3年内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项改革是将村提留改为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附加,与两税合并征收,分别入库。 彻底取消特产税初定明年 中国许多省区市最近已陆续开始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动作。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获知,从4月1日起,安徽对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随后,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也决定取消农业特产税,统一税制,减轻税赋;江西省和福建省也已经推行取消农业特产税。 农业特产税最早推出是在1983年。当初粮食短缺,设立这一税种主要目的是调节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之间的收益水平,避免经济作物占用更多的耕地,鼓励生产粮食。国内征收农业特产税的产品主要有烟叶收入,水果、花卉等园艺收入,海淡水养殖等水产收入,林木收入,牲畜收入,食用菌收入等。 不过,20年后的今天,国内粮食处于供过于求状态,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是在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适当调减粮食生产,相应增加经济作物的生产,因此,取消农业特产税是顺应这种市场结构的调整。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柯炳生对此评价说,从更广阔的意义上说,不仅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的取消是必然趋势,农业税的取消也是必然趋势。这既是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强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建立合理的城乡统一税制和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 对于停征农业特产税的直接经济效果,记者看到年初浙江省上报的预测报告,预计浙江省全年财政收入减少2.73亿元,而其直接效应是使浙江“在发展效益农业中,让农民每年总共至少多得20亿~30亿元的收益”。 《财经时报》获悉,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的整体规划中,全国统一取消农业特产税的计划初步定在明年。 总理力主让农民休养生息 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消息表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力主全面推动农村税费改革,大幅减免农民过去的税收负担,直至完全取消。据悉,这项工作由主管农业的副总理回良玉主责推动。回良玉在安徽任省委书记期间,曾力主率先推行新的农村税费改革。 近几年,中央政府为增加农民收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并未有效解决。农民收入增幅下降,粮食主产区甚至出现负增长,农村消费增长缓慢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而取消农民税收负担被认为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手段。这也是本届政府的一个重要课题。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官员指出,国务院对今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原则要求是“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全面推进,分类指导;巩固改革成果,防止负担反弹”。 现在“农村问题出在吃闲饭的人太多了”,这样的认识已成社会的一种共识。农业部长杜青林承认,“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问题,使政府为减轻农民的负担实施税费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要使农村税费改革成为一项深得民心的改革,真正减轻农民负担,必须要取缔“乱摊派”的费用,并精简农村行政机构,大幅削减“吃皇粮”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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