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2日 08:3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报北京电 (记者 张跃文)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精神,外国投资者按照有关规定并购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者认购境内企业增资使境内企业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凡变更设立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超过25%的,可以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税收。外国投资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