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如何监管香港金融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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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 14:15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王晨 香港报道 香港的成功之处——也许正如香港金融管理局任志强所说的那样——这个具有超级活力的大都会,其力量就在于,城市的每个“机体”,都能迅速适应变化的外部环境,具有走出困境的自我更新能力。 香港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应该就是这样一个具有自我更新能力的一个政府机体。成立于1993年4月1日的金管局,由外汇基金管理局与银行业监理处合并而成。从1997年亚洲经济危机之前的“积极不干预”政策,到1998年的干预汇市、股市,一直到最近推出存款保险制度,金管局一直在紧跟着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变化,及时地推出相应的监管政策。 5月底,媒体的目光再次聚焦到香港银行业的“大管家”——金管局身上,此次缘于“中银香港问题贷款事件”。 5月28日,中银香港发布公告:经香港和中国内地金融监管当局批准,中银香港董事会决定,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肖钢兼任中银香港控股董事、董事长,中国银行副行长、中银香港董事会董事和广北担任中银香港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兼总裁;中银香港原董事长刘明康调任中国银监会主席,不再担任中银香港董事长职务,中银香港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刘金宝不再担任。 作为一家在香港上市、在香港注册开业的银行,中银香港突然的高层人事变动引发了相关话题:作为香港从业银行的监管机构,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管机制和方法究竟是怎样的?对于监管范围的从业银行的人事调动、贷款质量、资本充足比率等重要事项,究竟是如何监管的? 6月5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简达恒(DAVID CARSE)虽事务繁忙,仍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书面采访。 简达恒,1991年由英格兰银行借调至香港,出任银行监理专员,负责银行业监管工作。1993年银行业监理处与外汇基金管理局合并,组成金融管理局,简达恒出任副总裁一职,总管所有与银行业政策及监管有关的事宜。 《21世纪》:香港的国际银行机构总数达到200多家,办事机构1000多家,金管局的任务繁重,如何能够深入了解每一家银行的运作情况,保证其没有违反金管局制订的各项银行业规则? 简达恒: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在这里设行的银行机构数目排在全球前列,其中包括全球100家最大型的银行中的73家。在2002年12月底,香港有133家持牌银行、46家有限制牌照银行及45家接受存款公司。这224家从业银行合共经营1416家本地分行,组成庞大的服务网络。此外,在香港的境外银行共设94家本地代表办事处。 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其中一项政策目标,是透过规管银行业务和接受存款业务,以及监管从业银行,促进银行体系的安全和稳定。金管局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建议的国际惯例,如“资本充足比率制度”及《有效监管银行业的主要原则》等对从业银行进行监管。 从业银行须遵守《银行业条例》各项规定,包括:保持充足的流动资金比率及资本充足比率;向金管局提交有关指定财务资料的定期申报表;遵守有关向任何客户、董事或雇员贷款的限制;以及就任命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及控权人向金管局申请审批。但由于以分行形式经营的境外银行毋须在香港持有资本,有关资本比率的规定和大额贷款的资本限制并不适用于该等银行。 金管局采用“持续监管”的监管模式,包括进行现场审查、非现场审查、审慎监管会议、与外聘审计师合作,以及与其他监管机构交换资料,以期及早发现问题所在,防患未然。金管局采纳“CAMEL”评级系统来识别,哪那些从业银行在财政状况、遵行有关法例和规例,以及整体营运系统方面出现问题,需要金管局特别留意。 促进银行体系安全及稳健的责任,由金管局的三个部门共同承担:银行监理部负责处理从业银行的日常监管工作。银行政策部负责制订监管政策,以促进银行体系的安全和稳健。 《21世纪》:当前金管局的重要监管工作目标有哪些? 简达恒:2003年金管局的具体主要工作是:加强信贷评估,集中注视非银行业务的风险,确保这些风险不会影响银行的声誉及核心业务。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金管局于4月1日实施了新的证券业务监管制度,并开始加强监察银行参与的保险业务。 另外,我们正在进一步加强监管其它类别银行业务的风险,尤其利率风险、流动资金风险及外汇风险。 为了进一步确保银行的贷款质量,我们需要让从业银行能够从借款人的整体欠债情况,考虑他们的贷款质量问题。所以,我们正在推行商业信贷资料库,并发出共享正面个人信贷资料的指引GUIDE LINE。 在2003年4月30日,我们已经完成能够增加金融体系的稳定的存款保障计划,并已提交立法会审议,并且将由金管局管理该计划。同时,我们还在研究打击清洗黑钱活动以及防止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的问题,会为原有的指引发出新的补充文件。 《21世纪》: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金管局需要对从业银行进行现场监管?现场监管是如何进行的?每隔多长时间进行一次?是否会针对每一家银行进行常规及定期的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是如何进行的? 简达恒:2003年,金管局已对从业银行的业务进行了285次审查,其中包括62次风险方面的审查,32次清洗黑钱活动的二级审查,11次资金管理部门的审查,以及10次证券业务方面的审查,现场审查这种监管模式的核心部分,是对个别机构进行现场审查,审查范围可以是针对某些业务,以至对机构的运作进行全面的检讨。 现场审查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让金管局直接对机构的管理与监控方法作出评估,对评估机构的资产素质和内部监控系统是否足够尤有帮助。 至于非现场审查及审慎监管会议,由于现场审查每隔一段时间才进行,为达到“持续监管”的目标,除了现场审查外,金管局还会对每家机构的财政状况进行持续的非现场分析,以及评估机构的管理素质,包括风险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非现场审查的范围,由定期分析从业银行不同范畴业务的统计资料报表,以至对从业银行全年业绩和财政状况进行全面检讨。完成非现场审查后,金管局通常会派员与有关从业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员举行审慎监管会议。遇有特别事项,金管局也会与个别从业银行的各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21世纪》:对于银行流动资金和贷款质素是如何进行监管的?如果发现从业银行在这两项指针上有问题,金管局会采取哪些措施?1997年以后,香港从业银行的贷款质素有哪些变化情况? 简达恒:金管局早在1994年12月,就已经推出贷款分类制度,规定从业银行须按照一套标准制度,就其资产作出季度汇报。根据这个制度,资产被划分为合格、需要关注、次级、呆滞与亏损5类,后3类统称为“特定分类资产”。 推出贷款分类制度的目的,是增进金管局对个别从业银行贷款素质的了解,从而掌握银行业整体贷款质素的情况。此外,从业银行亦须定期汇报就每类“特定分类资产“以及为香港不同行业所提拨的准备金。有了这些资料,金管局便能密切监察从业银行的资产素质与准备金充足状况。继在94年推出贷款分类制度后,金管局还在1999年11月发出监管机构备忘录,就从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和提拨准备金制度提供更详尽的指导(GUIDELINE)。 为了改善从业银行在财务报表披露有关资产素质的资料,金管局在1998年5月发出《利息收入确认指引》,使从业银行在确认利息收入政策上趋于一致。 《21世纪》:资本充足率是银行监管的一项重要指针香港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指针是如何设定的﹖金管局如何监管各家银行按“指引”汇报自己的这一重要指针﹖1997年以来,香港银行业的这一指针有没有变化?最近的变化情况是怎样的? 简达恒:香港自1989年底开始,即采用国际结算银行在1988年提出的资本充足比率制度。本地从业银行在资本充足比率季报表内汇报其资本充足比率。1999年,本地从业银行的综合资本充足比率约为18.8%,远高于巴塞尔委员会所定8%的最低标准。2002年,本地从业银行的平均综合资本充足比率也在16%以上,是最低标准的2倍。但是趋势是略为下降的。有些本地从业银行在降低这一比率以提高资本回报率(return on equity)。另外,中银香港成为本地银行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整体的指标。 《21世纪》:如何才能确保受监管银行的资料正确﹖如何确保受监管的各家银行能够按金管局的各项指引譬如按照《利息收入确认指引》、《风险分级管理》等完成相应的资料披露? 简达恒:银行应为存户与股东提供最新和可靠的相关资料,让存户与股东能评定银行的表现。银行提高财务汇报的透明度,亦有助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以及表明香港银行的财政实力,并能向信贷评级机构提供相关和可资比较的资料。 根据该指引,香港注册的从业银行(较小规模的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除外)均须披露某些指定财务资料,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贷款质素,特别是有关逾期和经重组贷款的资料、资产负债表以外的项目、资本充足比率及流动资产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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