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已公布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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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 14:2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4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27日签署第378号国务院令,公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共8章47条,包括总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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