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将要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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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30日 07:13 新华网 |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取消对中资商业银行开展部分业务的审批,调整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方式及银监会新设分支机构审批权限。 银监会29日公布《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并将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个决定,银监会将取消对中资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代理证券资金清算(银证转账)、代理保险、证券公司受托投资托管、信托资产托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的审批;取消对中资商业银行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法人账户透支、代理信托产品资金收付业务的备案;取消对外资银行国内保理、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备案。 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方式也将调整。各中资银行、外国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在本机构内作同级职责平行调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果经过任职资格审核、原有任职资格仍有效,就无须重新进行核准;取消外资银行支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备案。 根据银监会对其新设分支机构审批权限的调整,各银监局或直属分局受理并审核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的筹建申请,报银监会审批;外资银行新设分行的审批方式及程序不变;各银监局或直属分局受理并审批所在城市各银行支行的筹建和开业申请,并颁发营业许可证;各银监分局受理并审核辖区内各银行支行的筹建申请,报银监局审批。 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的现有方式和程序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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