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调查报告:非典对出口滞后效应不容忽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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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 08:3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王礼 实习生 袁晖 综合报道 “非典”对中国外贸的影响正逐步显现。商务部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上海特办”)日前发布《“非典”对出口影响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非典”疫情对目前企业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未造成太大影响,但疫情出现之后,国内企业却难以拿到今后的订单。这意味着,“非典”疫情对外贸的影响将由于滞后效应而在几个月后显现。 商务部上海特办对上海、安徽和江西45家出口企业进行了调查,涵盖了特办发放许可证的全部23种商品。 报告显示,目前,企业执行的在手合同,主要是在去年年末及今年年初签订。绝大多数企业面对“非典”疫情,都能采取相应措施和调整,保证及时出口交货,没有因“非典”对在手合同的执行造成根本影响。 少数企业反映,“非典”给企业执行合同带来一定困难,主要表现在货源组织、集港运输、寄样验货等方面。这些造成了企业的出口费用增加,出口成本加大,出口交货推迟。 该报告称,“非典”时期,外商纷纷取消原定来华的商务考察和合同洽谈。在4月份举行的广交会上,由于到会外商的减少,有的企业出口订单同比减少90%,有的企业甚至成交额为0。 同时,由于大部分国家的签证限制,及我国控制疫情传播的相关规定,企业无法向国外派出贸易小组,阻塞封闭了和外商的交流渠道,严重影响合同签订和成交机会。有的企业预计年度出口额将由此减少30%以上,而部分潜在客户已经取消订货意向。 该报告称,“非典”确实给出口成交带来较大影响。如果疫情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其对出口的影响将难以预料。 对于出现的新形势,上海特办建议,各配额、许可证发放部门,各商检、海关等出口环节执法机构以及各银行等出口结汇部门,在非常时期,应调整工作时间,改变工作方式,全力支持和配合企业出口;建议各出口企业可以采取“网上贸易”的交易方式。 该报告称,出口退税的严重滞后几乎成为制约出口增长的最严重瓶颈。各企业均面临资金不足的困难并承担着严重的利息压力。“非典”时期,更要切实保证出口退税资金的落实到位并及时发放。 《国际金融报》(2003年05月26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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