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提醒持旅游签证赴尼泊尔经商属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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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 17: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1日电 中国外交部提醒有关公民,持旅游签证赴尼经商属违法行为,不要盲目听从有关蛊惑,抱有侥幸心理,以免受到尼法律的严厉制裁并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近年来,不少中国公民持尼泊尔旅游签证前往该国非法从事经商活动,有些人因此受到当地执法部门的处罚,并驱逐出境。根据尼泊尔移民条例规定,持旅游签证的外国公民不得在尼经商、工作或从事任何有报酬的活动,如有违反,尼泊尔政府有权将其拘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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