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聚氯乙烯的反倾销初裁 中企受惠反倾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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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 08:33 北京晨报 | |||
本报记者 张晓莉 中国聚氯乙烯生产商——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和锦化氯碱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称,商务部于今年5月12日对进口聚氯乙烯的反倾销调查案作出初裁的决定,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北京化二的公告称,商务部初裁决定公司聚氯乙烯生产能力为每年16万吨,该初裁决定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另外,公司次氯酸钠产品的市场需求激增,但其销售收入及利润占公司总收入和利润的比例甚小,产销量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锦化氯碱公告称,商务部作出的初裁决定表明聚氯乙烯反倾销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它将使长期处于低迷的聚氯乙烯产品市场出现转机,公司每年5万吨聚氯乙烯产品及由公司相应控股的每年8万吨聚氯乙烯公司也将从中受益。公告还称,公司副产品次氯酸钠是一种消毒剂,当前市场销售情况较好,但由于该产品产量较小,因此对公司营业收入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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