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保部:今年失业率争取控制在4.5%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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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 07:4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5月8日电(记者刘声) 记者今天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就业”与“失业”概念重新界定,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今年的失业率要争取控制在4.5%以内。 据介绍,原来的“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按照新的界定标准,“失业人员”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 “就业人员”指在男16至60岁、女16至55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其中劳动报酬达到和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为充分就业;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为不充分就业。 截至2002年底,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4%。而1999年到2000年,我国的失业率一直保持在3.1%左右,2001年升至3.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预测是,2003年的失业率要争取控制在4.5%以内。 据测算,城乡年新增劳动力近年将升至峰值,加上现有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城镇需安排就业的人员达2200多万,而新增就业岗位近年一直在800万个左右,劳动力供大于求,年度缺口达1400万个。同时,农村还有1.5亿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城乡就业压力并存。截至2002年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410万人,而再就业率为26.2%。 “失业率前些年相对平稳,近两年上升速度加快,是当前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综合因素影响的结果。”中国人民大学郭国庆教授分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的《2002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失业保险的作用进一步增强。2002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8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5.6亿元,支出186.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3%和18.9%。至2002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018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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