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管理条例有突破 民企将被允许发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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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 16:42 扬子晚报 | ||
上海讯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人士透露,新修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有望于近期出台,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新条例的出台,企业债券的发展将迎来新一轮高潮。 有关人士透露,新条例在五个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一是企业债券的发行将由过去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强化了中介机构的职能;二是企业发债的利率将进一步市场化,现行条例规定的不能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40%的限制将被放宽,发行定价逐步市场化,利率水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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