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典各级财政已支出9亿 四税收政策体现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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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 07:30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中央财政20亿元非典型肺炎防治基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以最快速度拨付,目前已支出9亿元。昨天,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就财政支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出,财政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有力保障防治“非典”的执行。 据了解,中央财政20亿元“非典”防治基金中,支持地方用于“非典”患者和相关医疗设备、仪器购置3.9亿元,支持卫生部科研攻关、疫情监测等工作2000万元,建立突发性公 此外,为援助香港防治“非典”物资购置,中央财政预拨了1亿元专项资金。地方各级财政也加大了“非典”防治经费投入。截至5月6日,地方各级财政已安排“非典”防治经费超过50亿元。 金人庆指出,财政的保障作用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保障,二是政策保障,三是措施保障。 在税收政策上,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最近联合下发了四个文件,一是对境外捐赠的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防护用品、诊断设备、治疗和监护设备以及救护车、防疫车和消毒车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二是对参加非典型肺炎防治的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补助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的用于预防非典型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的捐赠(包括实物捐赠),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四是对北京市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在“非典”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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