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防非典预算500亿 将补偿强制隔离但未患病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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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 13:46 南方都市报 | ||
台湾防非典预算500亿 医务人员因防疫工作亡故其子女教育费用由政府支付 本报讯 台湾消息台湾“立法院”前天三读通过了《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防治及纾困暂行条例》,赋予政府设立500亿新台币防疫经费法源,“立法院”附带决议要求, 为满足各项防疫及纾困措施需要,“法案”特别允许各机关得报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该特别预算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一部分经费。 《条例》确认防疫经费采取特别预算程序,预算总额为500亿新台币,其中70亿新台币自筹,其余430亿新台币可用举债方式筹措,不受举债上限限制。《条例》规定,受隔离者于隔离期间,其任职的公私立机关应给予“公假”,接受强制隔离者,经诊断证实未感染SARS,政府得给予合理补偿,因强制隔离治疗致影响其家计者,政府得予扶助。 《条例》适用日期至明年底,施行期限届满,可经“立法院”同意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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