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平:坚决遏制防“非典”相关商品价格上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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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 18:21 新华网 | |||
——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赵小平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 赵承)最近,由于部分地区发生“非典”疫情,致使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一些不法经营者也趁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对价格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新华社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赵小平。 紧急措施平抑市场物价 问:在防治“非典”的特殊时期,我国价格形势如何? 答:一季度价格总水平还是平稳的。进入4月份,特别是4月中旬以来,由于“非典”疫情的蔓延,一些地方少数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主要是与防治“非典”相关的商品。个别地方粮食和鸡蛋、蔬菜等副食品价格也有所上涨,其他大部分商品价格还是平稳的。 问: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施抑制部分商品价格上涨? 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4月15日发出明传电报,提出了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六条要求;4月21日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此项工作再一次进行部署;随后,又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性的专项价格检查。 问: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答:凡属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商品,必须按规定执行;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当价格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可以在生产环节实行利润率控制,在流通环节实行差价率控制,在零售环节实行最高限价;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无论采取何种控制措施,都要把价格安排在一个合理水平上,既要遏制价格上涨,又要促进流通,增加供给。 哄抬价格要严惩重惩 问:一些经营者趁“非典”之机哄抬价格,群众反映强烈。如何严惩这些害群之马? 答:我们把哄抬价格分为四种情况: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的;二是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三是在一些地区或行业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的;四是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非常时期,要出重拳、用重刑,对这一类害群之马,严惩重惩,绝不留情。不但要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查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同时,还要培养树立一大批诚信守法经营、带头稳定物价的典型。前不久,天津、山西等地的一些药店联合发出倡议,不断档、不涨价,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对于这一类经营者,政府应该在减免税款和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不能让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守法经营者吃亏。 价格上涨势头已初步遏制 问:政府采取措施后,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各地计划、价格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通知和会议精神,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目前,大部分省市都采取了临时干预措施,并加强了价格监督检查,应该说,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从全国来看,已经初步遏制了价格上涨势头,有些地方相关商品价格已经开始回落。 当然,这里面也有其他措施的作用,包括组织生产、加强调运、增加供应等,这是稳定价格的物资基础,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务求价格回落到正常水平 问:目前,部分地区的价格水平出现了一定回落,但仍有一些地区的部分商品价格在高位运行。针对不同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怎样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答:总的要求是:坚持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适度干预,加强监督,遏制价格上涨势头,并努力使其回落到正常水平。 分类指导。各地情况不同,采取干预措施的方法及其力度都应当有所区别,不能一刀切。突出重点。疫区是重点,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迅速平息市场异常波动,坚决遏制价格上涨的势头。适度干预。一是实行干预措施要审时度势;二是必须出台措施的,要本着既要遏制价格上涨,又能促进流通,保障供给。加强监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价格检查。各地、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对那些哄抬价格,借机发“非典”财的不法经营者,必须大张旗鼓地处理,以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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