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存款不翼而飞 哈尔滨工行被判兑付储户本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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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7日 11:00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哈尔滨4月26日专电(黄海媛 梁书斌)10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哈尔滨储户钟某到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北环支行取到期的100万元存款时却被告知钱已被挂失后取走。经多次交涉无效,钟某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近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无条件支付钟某100万元本金及利息。 1999年8月,储户钟某将100万元人民币分两个存单存入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北环支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将人民币100万元存入被告处,并持有被告出具的储蓄存单。现该存款已到期,原告持有上述真实凭证要求被告支付存款的本金及利息。而被告无足够证据证明,2000年3月对存款挂失、取款的人是原告,又不能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证据,因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存款关系成立,被告应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 法院认为,被告对挂失人的身份审查不严格,没有对原告的存款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对原告的巨额存款被冒领负有直接责任。故法院对原告要求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予以支持。 对于此判决,被告表示不服,认为法院的判决忽略了原告存款时没有实行实名制这一客观情况,现已向哈尔滨市中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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