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国家外管局先后取消26个行政审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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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 07:3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李柯勇 张建平) 截至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共取消26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等内容。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明确了这些项目的后续监管和衔接措施。 被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可分为四类:一是通过取消进口付汇备案审核、出口单位交存核销单存根审核、支付边境贸易定金或从属费审批等项目,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有利于提高 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后,为防止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外汇局明确了后续监管措施。其原则是:通过转变管理方式,规范相关外汇收支活动。具体来说,一是通过金融机构对外汇收支实施间接管理。由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对境内机构进口付汇、外汇资本金结汇、外汇贷款借用偿还、外汇账户管理以及个人收支等外汇业务进行审核,外汇局通过监管金融机构,实现对有关外汇收支行为的有效管理。二是实施以登记为核心的管理方式,加强事后监督。外汇局通过登记管理,加强对境内机构从事借用外债、融资租赁、对外发债、项目融资等融资活动的监管。 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外汇局也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高审批效率,促使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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