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航意险自律公约出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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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 13:24 21世纪经济报道 | ||
全国首例航意险自律公约出笼 重庆绸缪“大联合共保体” 本报记者 邱冉 北京报道 4月14日,由中国保监会主办的中国首届“企业年金与保险发展论坛”在北京召开。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论坛上发言指出,“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将成为我国企业年 DC计划下的生存空间 “虽然《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发展方向是DC计划,但也不排除DB计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司长孙建勇会上的这句话,可说是企业年金政策的进一步明朗化。 按照积累与支付方式区分,企业年金分为给付固定型(Defined-benefit,DB)和缴费固定型(Defined-contribution,DC)两类。DB计划是事先确定职工退休后每月可享受的退休金,再根据基金的运营情况、职工年龄、服务年限等因素,逐年计算雇主的缴费额。DC计划中,雇主和雇员按规定比例出资,计入个人账户;雇主的缴费是固定的,但必须提供一系列投资选择供雇员投资时参考。 200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明确规定: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这一规定显然迎合的是DC型的管理方式。 而保险公司显然在DB计划的运作中更占优势——DB计划的设计管理和投资依赖于精算技术,只有保险公司才能提供此类计划的形态。DC计划则强调投资收益,目前保险公司在此种形态下开发、开展的投连险和万能险都不甚成功。 “就企业而言,由于金融市场的波动和投资的失败,DC计划也会导致职工养老金待遇的不确定。”一位与会保险公司团体业务部的人士表示,“从实际与客户的沟通中,相当一部分企业表示愿意采用DB计划。”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陈文辉也持这种观点:“尽管目前国际上企业年金计划形态的主流是DC计划,但最近美国的统计数据表明,近几年DB计划的减少已趋缓和,甚至停滞。在两万人以上的大型企业中,其主流的企业年金计划仍是DB型。目前DB计划的管理资产仍占企业年金资产的50%左右。” 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管理模式是吸收了公司型和信托型的优点,包容了契约型的产品,总体而言是以信托型为基本模型,走一条接合型的新路。 而泰康人寿副总裁马云则退而表示,如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短期内保险公司也可以引导企业建立DC计划。 税收优惠 “我国企业年金经过10多年的发展,虽然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但总的步伐仍然缓慢。”社科院科研局副局长王延中认为,目前,行业企业年金的发展快于地方企业,国有企业为主体。但我国自2000年以后的企业年金几乎没有发展。 “税优政策是企业年金的发动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副研究员崔少敏认为,财企【2003】61号第二条规定,辽宁省等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非试点地区的企业,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中企业的缴费来源主要是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和在基本养老保险中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工资储备金、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前两者属于税前列支享受税优政策,后三者属于税后列支不享受税优政策。而在英美等国家,企业缴费一般占工资总额的15%,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 “4%如果不是列支成本,仅仅是一个税收调整,那么还有一个列支渠道的问题。”目前企业年金的列支渠道主要是工资储备金和福利基金,但是这两个渠道的资金极不稳定,大多数企业的工资储备金已经没有结余,福利基金也大部分用于职工的医疗费用支出,上述渠道很难满足企业的缴费需要。目前,企业缴纳四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总的费用已经占到企业的40%-50%左右。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副教授仇雨临认为,税优政策或豁免政策是政府对企业举办企业年金的最重要的支持和鼓励手段。政府在企业年金方面的税收政策涉及三个方面:其一,筹资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二,企业年金运营的优惠政策,如在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方面给予必要的优惠政策。 其三,受益人享受企业年金时的税收政策,如要求个人在领取企业年金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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