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又输退票官司 910元打折机票只退15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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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3日 10:1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未在售票窗口明确告知旅客,但在旅客胡先生退打折票时却按原票款50%扣除,结果国航被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已一审判定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退还胡先生755元退票费。 据法院审理查明,去年9月18日,北京一高校教师胡先生在北京蓝天白云机票代理处买了一张北京至深圳的六折机票,票价为910元。后他因有事就于第二天向蓝天白云机票代理 法院认为,中国民航总局发布《关于下发北京——广州等7条联营航线特种票价的通知》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并未在机票的购买窗口、退票窗口以及其他旅客可能注意到的场所张贴公告。所以并未尽到以明示或者其他合理、适当的方式提醒相对人注意的义务,也没有使旅客对这一条款的内容能够充分了解,所以这一通知载明的条款不具有合同效力。根据合同自由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审判定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退还胡安潮755元退票费,驳回胡安潮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尚未表示要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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