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改委与股份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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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 09:30 中国企业家 | ||
体改委积极倡导的股份制在今天看来是一个最重要的改革历史成果,它对于推动市场经济力量的发育以及企业家阶层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并将继续对中国社会的变革产生深远影响 文/本刊记者杜亮 吴天林,国务院体改办原综合司司长。2000年底,吴调任中央企业工委任监事会主席。在离开体改办之前,吴天林和同事们讨论了一个“重大问题”:体改委(办)搞了这么多年改革,到底有什么是真正拿得出手,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东西?大家一致认为是“推行股份制改革”。 “股份制的概念我记得是世界银行一个叫林重庚的人首先介绍过来的。”杨启先回忆道。当时,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在尝试了“放权让利”的办法之后,正陷于“承包制”的死胡同中。林的建议于是受到了体改委乃至国务院高层的关注。 1984年,体改委批准了第一家股份制试点企业—天桥股份。以股份制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在中国开始其破冰之旅。 当时,股份制在大多数人看来,乃是典型的西方资本主义企业的组织形式,倡导产权改革者一时成了众矢之的。其后13年,围绕股份制姓“社”还是姓“资”、姓“公”还是姓“私”的口水战一直没有停歇。不过,体改委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没有退缩。 1987年,时任体改委主任的李铁映组织了由厉以宁、吴敬琏、刘国光、吴树清等经济学家分别牵头的8个改革规划小组。8个小组最后拿出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有7个都对股份制的作用给予了肯定。这些方案最终成为中国推行股份制改革的重要依据。 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的若干决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体制创新;股份制、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但对股份制仍未没有完全肯定。 争论仍在继续。直到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下了“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的论断,这种“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组织形式”才被彻底认同。 股份制,到底给中国带来了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问题的答案显得越来越清晰。 “我们就是对着体改委的两份文件开始创业的。”很多赤手空拳打天下的企业家至今仍念及这家改革机构的“好处”。其中也包括当今企业界中的活跃人物陈东升、田源等人。他们所说的文件是1992年体改委下发的《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股份公司规范意见》。 当然,带来的还有股份制改革的必然产物—证券市场。中国的经济如今已无法须臾离之。 1990年,中国在上海、深圳相继开设股票交易所。当时,具体负责研究策划的是一家叫做“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联合办公室”(简称“联办”)的机构。而这家机构背后的支持单位便是国家体改委。“联办”的首任总干事乃国家体改委宏观司司长傅丰祥。 1992年,在国务院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国家体改委被赋予了对中央大企业股票上市资格审批的部分职能。具体的承办机构是生产体制司所有制处。这种行政审批权为体改委(体改办)20多年历史中所仅见。体改委亦由此走上权力“巅峰”。这应该是推行股份制改革的一个附带的结果。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石小敏对于股份制改革的评价是:“在今天看来,这应该算是一个最重要的社会历史成果,它对于推动市场经济力量的发育以及企业家阶层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并将继续对中国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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