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国际小组中国行 央行保卫局紧急部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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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2日 07:34 21世纪经济报道 | ||
见习记者 月生 深圳报道 3月25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保卫局反洗钱处在沪召开紧急会议,布置“关于欧亚会议反洗钱项目需求评估小组赴华工作”相关事宜。次日,该小组全体成员抵华,递交中方的日程安排是:3月26日至4月12日,调查京沪两地,共计18天。 另据新华社消息,27日,全球性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代表赴京,将在为期两天的“中国研讨会”上与公安部、外交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务院台办等有关部门一道,围绕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工作及相关立法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这是FATF自1989年成立以来,第一次在非成员国召开研讨会。 一边是地方调研,一边是高层会晤,是巧合,还是有意?匆匆行色间,中国反洗钱大浪风雷暗蓄。 18天高密度行程 1999年1月,亚欧会议财长会议提出“欧亚会议反洗钱项目”这个概念,当时的中国财政部部长参与了此次会议。该项目旨在提高亚洲地区国家的反洗钱能力,并在亚欧两洲之间建立起更加紧密和完善的反洗钱合作关系。 为此,该项目成立了由中国、英国、荷兰、泰国、印度尼西亚与欧盟共同组成的项目指导小组,负责审议项目进展情况并制定工作计划。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均系该小组成员。 项目由英国、泰国、荷兰和欧盟委员会发起并提供财政支持,目前已启动第一阶段,主要是全面调查亚洲地区重点成员的反洗钱能力,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技术援助的需求评估。中国是第三站,前两站———泰国和马来西亚———的需求评估已告完成。 从计划看,欧亚会议反洗钱项目需求评估小组此次赴华目标仅限北京、上海两地,但时间却长达18天,调查密度相当之大。根据行程,3月26日至4月1日,评估小组会在上海会见有关金融机构的代表;4月1日至12日,转奔北京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财政部和证监会等部门会谈。 仅在3月27、28日两天,评估小组就先后到中国银行、花旗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渣打银行等行进行调查。按此进度,最终在上海接触的各种金融机构将达十多个。据悉,此次调查的针对性亦非常强,每次会见的问题均有特别指定,如对招商银行,小组就特别提到其离岸业务。 除质询外,评估小组还将特别关注中方的援助诉求。在介绍各自部门的反洗钱工作情况后,被询问方还被要求提出具体需要援助的项目。 反洗钱中外互动 值得注意的是,从时间上看,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一规两法”于1月15日向社会公布,3月1日实施;而评估小组针对亚洲区的反洗钱调研评估活动起自2月初,3月底登陆中国。由是观之,当前国内外反洗钱体系,似乎存有某种互动因素。 此前央行高层的讲话也印证了这一点。《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若谷在2002年秋季二十四国集团部长级会议上的发言》中提到,中国重视FATF等国际性和区域性组织的作用,建议扩大“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中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 从这次两班“国际人马”的性质看,FATF主要是西方七国集团为实现反洗钱国际统一行动而成立的政府间国际合作组织,而欧亚会议反洗钱项目指导小组并无类似背景,客观上成了与FATF相对照的一个国际反洗钱组织。两班人马同时来华,再明白不过地反映了中国政府加强境内外联动、打击洗钱活动的意图。 事实上,围绕“一规两法”的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召开过两次反洗钱会议。一次是在2002年9月,由央行和公安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各金融机构一把手参与;另一次是今年2月份,央行召集各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搞了一次反洗钱工作座谈会。据了解,央行将积极配合此次评估小组的反洗钱调研评估活动,并以之作为一个参考指标,督促各地把反洗钱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还计划于近期内组织一次面向所有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大检查。 进展与困难 与央行和国际反洗钱组织的行动相应,商业银行亦开始逐渐迈出其反洗钱步伐。 据评估小组的调研对象之一的一家商业银行介绍,早在2001年底,为促成其海外机构顺利设立,该行即按照国内商业银行的现状和国际通行做法制定了《反洗钱管理办法》。而这次该行被欧亚会议反洗钱项目需求评估小组列入重点考察对象,亦与此不无关系。 该行反洗钱工作领导部门——监察保卫部有关人士表示,欧亚会议反洗钱项目亚洲区调研评估活动属国家金融运行内部性事务,不便向外披露。至于该行反洗钱系统的运作效率,他认为主要得益于他们自行开发的一套异常账户预警布控系统。 据介绍,从该系统反映的情况看,异常账户变动主要集中在个人业务领域,对公业务除票据诈骗行为外异常状态不多。 这是因为个人业务现金存取自由,资金控制相对较松,易成为非法资金流转的主域。分析发现,非法资金流转的行为背景主要包括非法外汇买卖、伪造身份开户、非法传销、绑票勒索等,“一规两法”所界定的洗钱行为特征目前尚不多见,但也已初露端倪。 监察保卫部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个反洗钱的具体案例。2002年七八月间,该行长沙分行报来一个异动情况———有公司公开招聘资金营运业务人员,其工作内容相当简单:公司交给受聘人员几张该行银行卡,由受聘人员持卡前往ATM试刷卡,明确密码无误则到银行柜台提取现金,每次提现不超过5万元,刚好控制在人民银行规定的一次性大额取现额度范围之内。 其间的两个异常迹象引起受聘人员的疑惑。第一,“公司人员”交卡给受聘人员时,大热天也总是带着手套;第二,在整个取现过程中,“公司人员”总是在银行三十多米外观察,待受聘人员取钱走离银行数十步后才与其会合,接过现金后马上驱车离开,并拒绝受聘人员跟随。 情况过于诡异,很快有受聘人员将此事告知当地公安部门。后经调查得知,除长沙外,此类银行卡在广州、上海、杭州等大中城市均有出现。而个中“奥妙”在于:银行柜台每天开户工作量极大,身份证真伪往往难以一一识别,有关人员抓住此一漏洞,通过伪造身份证的方式开立多个“一卡通”户头,逐次注入资金,然后又逐次取现。由于户头极多,注资取现行为得以在多个户头间轮换进行,由此制造出时间间隔,每个户头均没有出现大存大取、骤进骤出现象,所以不易为银行所察觉。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破当中。 但更多的洗钱活动仍然隐藏在阳光底下。 该行监察保卫部有关人士表示,异常账户预警布控系统常常能够发现一些非常规性的资金流动,但是,如果情况较为分散,又没有具体的受损一方,如非法传销、金额频进频出等等,往往会出现报案难、无处报的局面,所以相关部门的配合是个关键。 另有法学专家认为,“一规两法”不属国家法律,国内对反洗钱罪在司法援引上存在不足,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空白。基于我国当前反洗钱体系还存在诸多亟需完善的地方,对于欧亚会议反洗钱项目需求评估小组的此次调研,以及FATF中国研讨会,人们更有理由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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