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无近期规划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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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1日 07:24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建设部日前作出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凡未按要求编制和调整近期建设规划的土地,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规定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出让地块必须具备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规划设计条件必须明确出让地块的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密度和绿地比例等。没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使用 据了解,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相继实行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土地供给的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土地供给方式发生的深刻变化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此项规定的出台将使国有土地出让更加规范。一些专家认为,目前距离此项规定生效还有3个月的时间,留给相关方面做决定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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