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整顿种子市场 为农民买放心种子支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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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6日 14: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刘铮)假劣种子坑害农民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农业部副部长刘坚对整顿全国种子市场、维护农民利益提出了要求。 刘坚认为,目前种子市场和种子管理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个别种子经营者守法意识差、经营行为不规范,如随意委托代销种子,无证分装种子,销售散装 种子是特殊的、最基本的、不可替代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决定农产品产量和品质的根本内因。刘坚要求全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种子市场秩序,加大执法力度,更好地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增强农产品竞争力服务。 根据农业部的部署,全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有关企业和种子产品是否符合《种子法》的规定,规范种子经营行为,反对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全国统一、有序的市场;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开展质量抽查;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对于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经营单位彻底分开,没有分开的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完) 农业部为农民购买放心种子“支招”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刘铮)为保护农民利益,让农民用上放心的种子,农业部副部长刘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提醒农民朋友购买和使用种子时的注意事项。 刘坚说,农民朋友要到合法的经营单位购买种子,不要图方便购买无证照、走乡串村流动销售或假借科技下乡宣传销售的种子;要购买包装、标签标注完备,质量合格的种子,不要购买散种子或无证包装的种子,更不要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的种子;要购买合适的种子,即标签上注明适用于当地种植的品种种子。若是主要农作物品种种子,应当经过省级或国家级审定;要索要购种凭据,播种后保存包装物,以利出现纠纷时的处理。 他告诫农民朋友在使用种子时,应当严格按照种子经营者提供的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说明使用,尤其不可随意改变播期和使用生长调节剂,以免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 刘坚特别提醒农民朋友,对种子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种子法》的规定,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与种子经营者协商;请求有关部门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无论采取何种解决办法,都要求注意保全证据,弄清起因。因此农民朋友要注意向有关部门提交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请种子经营者及有关部门现场考察,进行现场鉴定。同时,在保全证据的前提下,积极采取补种、加强田间管理等补救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完) 今年我国种子供应充足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刘铮)农业部15日发布信息,今年我国种子供应充足、质量较好,能够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 种子是特殊的、最基本的、不可替代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决定农产品产量和品质的根本内因。2002年全国杂交玉米种子产量15.3亿公斤、库存2000万公斤,预计今年全国杂交玉米种植面积3.2亿亩,种子需求量7.7亿公斤左右。杂交玉米种子供大于求7.8亿公斤。 2002年全国杂交水稻种子产量2.35亿公斤、库存1770万公斤,预计今年全国种植杂交水稻2.34亿亩,种子需求量2.75亿公斤,缺口2170万公斤。针对这种情况,缺种地区组织了冬季南繁制种,广东、广西部分地区组织了早制晚用。同时,各地通过推广种子包衣、旱育秧等保苗栽培技术,还可减少亩用种量。加上优质水稻种植面积的增加,全国今年实际需种量会有所减少。因此,今年杂交水稻种子供需情况应是基本平衡。 此外,棉花、大豆等大田作物种子供应充足,种子质量也普遍好于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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