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华晨宝马合资悬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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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4日 13:0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合资计划何以一拖再拖 ●仰融为何出走 ●连环官司害了谁 ●宝马下线时间表扑朔迷离 记者 李俊 发自上海 备受关注的华晨宝马合资项目最近又一次被炒得沸沸扬扬。 有报道说,如果不出“意外”,今年3月份国家就会把华晨和宝马的《可行性报告》审批下来,到时候华晨和宝马的合资企业将正式成立。 然而,仰融与新华晨之间的连环官司能否及时了结,正在组建的商务部是否会很快批复合资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宝马将如何应对未了结的产权纠纷,这一切都充满变数。 产权风波平地起 其实华晨与宝马的合资早已不是什么新闻,早在2002年7月,中国最大的客车生产商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1114HK)宣布,其与德国宝马(BMW)成立各占50%股份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将利用华晨中国持有51%股权的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的设备,2003年下半年开始生产宝马3系及5系型轿车。估计年产轿车3万辆。 根据华晨和宝马的初步协商,宝马3系将在2003年第三季度下线,新5系将在2004年初夏生产。据了解,这款小改型的3系宝马轿车的售价将比进口宝马3系便宜30%到35%。生产初期,宝马将与中华共线生产。到2004年宝马将首先把冲压工序从中华的生产线上独立出来。然后再逐步建立独立的宝马生产线。 当月,国务院通过了华晨宝马合资项目的《立项建议书》。同年10月,宝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送达国务院和计委等部门,这份细数了———项目场地、产能规模、投资、人员安排、股比构成等内容的可行性报告,是宝马项目的最后一道手续。 然而这个很早送上去的报告为何迟迟批不下来,并一直拖延至今呢?个中原因恐怕是出在“意外”两个字上。这个“意外”体现在华晨产权生变和后来马拉松式的斗争。从天而降的产权风波直接使华晨宝马的合作变得扑朔迷离。 宝马摇旗为哪般 谈到华晨宝马的合资,华晨前主席仰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人物,正是在他的努力下才促成了这桩姻缘。其实宝马要落户中国,以国内汽车厂家之多,希望与之合作的大有人在,为什么会选择华晨呢?宝马大中华区总裁昆特·席曼先生此前曾向媒体透露,主要是看中了华晨的机制和体制,特别是前主席仰融先生的个人魅力,这是最初华晨宝马合作的基础。 由于当事人仰融已离开华晨,谈判的细节现在难以考证,但从宝马大中华区总裁昆特·席曼先生的话语中明显可感受到这一点。 一场突如而来的产权纠纷让宝马始料不及。去年3月,财政部5号文件将华晨系资产中属于国有的部分划归辽宁省,而辽宁省在执行过程中全面接收,于是就引发了仰融和辽宁方面在华晨最初原始资产确认问题上的纠纷,随着华晨产权之争的不断升级,仰融于去年5月出走美国,6月21日,华晨中国在香港宣布罢免仰融董事局主席的职务。 但宝马并没有丧失希望,就在仰融被罢免的第二天,昆特·席曼突降广州,为包括BMW新7系在内的众多主导车型摇旗呐喊,并透露“华宝合作”已取得巨大成功,但却表明合作与仰融没有关联。 在通用、大众、丰田等世界著名厂商纷纷在中国找到婆家的时候,宝马显得有点着急。由于华晨汽车产权归属尚未最终明朗,与宝马缔结协议方到底是谁?仰融还是沈阳政府?还是另有安排?昆特的回答显得“事不关己”,“不论对方股权如何变动,不论将来的股东会是谁,只要能满足在中国生产宝马车的要求就足够了。” 按照先前的计划,宝马汽车希望在合资企业中掌握50%的股份,华晨拥有40%的股份,余下的股份由政府拥有。据记者后来了解到,宝马汽车北京办事处在去年7月的确收到了中国政府的“项目提议许可”。该许可是关于宝马在中国制造宝马汽车并在中国大陆的销售计划,即允许宝马汽车和华晨建立合资企业。但在开始实际生产前,宝马汽车还必须得到可行性研究许可、合同许可和生产许可。 但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的确令宝马举棋不定。 连环官司落不定 被撤职后的仰融出走美国后于去年10月即以其在香港的公司华博财务向北京市高院起诉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仰融认为原属于基金会名下的华晨中国39.446%股权本应归华博,两者是信托关系,基金会无权将这部分股权卖给辽宁省成立的并全资拥有的新华晨集团,北京市高院四天后受理了此案,辽宁省公安厅10月18日下达命令批捕仰融,北京市高院12月2日以先刑后民为由将该案转给了辽宁省公安厅。 与此同时,12月28日辽宁省政府全资子公司新华晨集团向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以每股0.1港元的价格购买了39.45%的权益。 仰融在国内打官司的大门被堵之后,于是就另请律师将产权官司打到英属百慕大,(也就是华晨中国的注册地)诉华晨中国汽车和四位董事吴小安、苏强、洪星、何涛以及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和新华晨集团有限公司。 而此时国内媒体普遍认为宝马项目行将落地,岂料到这起新的官司已降到了华晨的头上,来自百慕大高等法院的一纸禁止令对华宝合资可能形成直接的影响。 今年1月22日,百慕大高等法院已下达禁止令,禁止华晨中国出售或转让其股份或转让的股份进行登记注册,禁止新华晨集团向华晨中国现任高管吴、苏、洪、何等四名董事出售股份或对已经出售的股份进行登记。 随着仰融打官司的不断升级,华晨中国自己也惹火上身。就在百慕大法院宣判前的2月7日,部分华晨中国的小股东通过共同委托的律师,向香港警察署商业罪案调查科递交了投诉信。 检控信指出,在2002年4月至12月期间,针对媒体关于辽宁省接收华晨资产的报道,华晨管理层一再予以否认,而华晨股价一路下跌,不知情的小股民在无法取得确实可靠信息的情况下买卖华晨股票,有的在低位割售,仅目前上诉的6位小股民,可计算的直接损失达200万港元。6位小股民要求警方调查华晨中国是否违反香港法例第135条涉及虚假市场和交易、第333章证券条例第138条涉及误导性陈述、第200章刑事罪行第159A条涉及串谋罪等。 尽管1月28日百慕大法院撤消了禁止令,华晨股权过户也已经完成,但百慕大法院却受理了华博对华晨的财产索权案。据华博代理律师王海介绍,华博索权案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少则一年,多则三年。 宝马方拒绝对华晨股权之争发表任何意见,但市场人士认为,这场官司一日不完,就一日牵制着华宝合资的进程,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官司的第三方———宝马进军中国的计划已经深受连环官司所拖累。 新车下线才算完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其实宝马落户中国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现在却因为产权之争延误宝马落地,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华晨与仰融之间的产权争斗本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没有产权争斗,宝马可能早已落地。 业内人士认为,其实,华宝合资对华晨很重要,华宝项目可分摊华晨现有的固定成本,而且为华晨提高生产轿车的知名度,可为其继续亏损的中华轿车带来正面影响。 但华晨股权之争的拖延已经影响到合资,而他们的审批部门———外经贸部和经贸委、计委的部分部门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已经组成新的商务部,新部委的组成又将需要一段时间。 据知情人士透露,如果华晨股权争斗不彻底了结,原定新的“合资企业”成立,以及新车下线计划很有可能会被推迟。可以预见,直到新宝马下线,当事各方才会真正安心。 《国际金融报》(2003年03月14日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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