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开放促进企业创新与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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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5日 18:23 证券日报创业周刊 | ||
中国资本市场开放与发展论坛专刊之二 证券业开放促进企业创新与服务 黄炎人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国际化的热力驱动下,资源配置全球化已成大势所趋。作为资源配置的“导演者”的证券经营机构和作为资源配置场所的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不仅对证券业者产生直接而巨大的冲击,也必将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观念和证券投资者的投资理念间接产生影响。笔者认为,其积极作用集中体现在对包括证券经营机构在内的企业的服务与创新产生推动和促进作用上。总体而言,必将加强市场的透明化与规范化,提高企业的创新和服务水平。 市场开放促机制转轨 市场全球一体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国际资本流动的证券化,促使中国证券业的对外开放积极而渐进的进行。所以积极,是因为大势使然;所以渐进,是由于局面所致。但不论如何,开放不断扩大,竞争与日俱增已是市场中人都感同身受心照不宣的事。其具体表现和直接后果表现在: 第一,加强管理取代政府保护。中国证券业10年的快速发展,是在政府强力保护下取得的成果,并非真正从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发展而来。在中国经济强劲而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证券业开放后,外资金融机构必将大举进军中国。作为入世的承诺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对国内券商的保护力度将逐年下降,而代之以较为公平有限的市场化管理。 第二,市场开放终结行业封闭。在政策强力保护下,中国证券业始终处于半封闭状态。对外资和民营资本的限制和排斥,使中国证券市场成为国营机构的吸钱场所,而股市则成了“准赌场”。因此而带来的不合理的暴利不仅激发了市场广泛的投机心理,而且也制约了中国证券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公开竞争挑战寡头垄断。市场开放使市场禁入已不再是限制竞争保护落后的有效手段。而利用政策因素维持的所谓竞争优势也在开放竞争中荡然无存。少数寡头的垄断所维系的市场平衡在市场开放后也被打破。公开竞争以及在如何公开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成为市场各主体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在开放的趋势下,中国证券业的大调整时代已经来临。 第四,券商重组推动机制转换。面对在资金、人才、管理、服务品种和能力都有更大优势的境外证券机构的竞争,中国证券业再也无法安之若素。要么在竞争中求生存,要么在合作中求发展。迫于竞争压力,许多证券机构已未雨绸缪,开始实施应对措施。其中,券商自身的资产重组、增资扩股、合资经营、转换机制和提高服务能力是多数券商所采取的改革和应对措施。 优秀企业将备受追捧 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一向强调的是“概念”和“信息”,没有“概念”企业即使业绩十分优秀,市场也一样不认可;而缺少信息,再聪明的投资者往往也只能望“市”兴叹。而所谓的“概念”和“信息”往往沦为始作俑者借以获得投资暴利的“噱头”和手段,整个证券市场就是一个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博傻”游戏。企业作假的胆子越大,作秀的力度越足,包装的技巧更高,就更会有好的市场表现。好与坏的标准错乱,优与劣的价值模糊。由此给许多优秀的企业经营者备感困惑和无奈,也给缺少足够正确的信息渠道的中小投资者无所适从。中国股市也因为不寻常的暴涨暴跌而广受诟病。 然而,中国证券业开放后,激烈的竞争必定迫使证券经营机构改变经营思维,日益注重提高服务能力,帮助企业实现持久的发展而非一时的市场表现,以此彰显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此外,在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实施后,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领域形成了从WTO协议框架下证券业和基金管理业务的开放,到外资直接参与国有产权和非流通股权的并购与转让市场,再到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国内A股市场等渐进式开放局面。依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和理性思维,未来的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选择将更加务实和挑剔,真正优秀的企业将更加受到关注和尊敬,相应的,靠贩卖“概念”造势的企业必将得到舍弃而全面走向“ST”。 与此同时,在中国证券业渐次开放后,中国证券市场弥漫的投机思维将受到遏制,市场理性将逐步获得修复,“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规律将日益得到业界人士的遵循和维护。中国证券业的发展,将因为国际投资者的逐步介入和监管部门更加市场化的管理下而更加规范和健康。 创新服务成制胜利器 在积极渐次的市场开放和理性务实的有效管理下,中国证券业将逐步形成健康有序的局面。在这里,充分的信息披露、公平的市场竞争、理性的投资思维和有效的适度管理将日益得到重视。这一态势将对已上市和拟上市的企业,形成强烈的思维和行为约束,并逐步形成良好的经营习惯,推动并迫使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包括证券经营和金融投资服务机构,摈弃传统的作假和炒作恶习,而转到真正提高经营能力上来,即努力提高创新和服务能力。 对于证券金融机构而言,在信息传递和披露机制趋于完善,监管手段日益完备以及监管更加严格和有效的情况下,通过包装上市企业,营造虚假财务报表,利用信息和资金优势“助纣为孽”、“兴风作乱”以图暴利的可能和动机都将大幅降低。为了提高竞争能力,维护自身利益,理性的经营者必将日益重视服务创新工具,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来确保市场地位和经营利益。 对于企业而言,提高持续的良好的赢利能力将成为获得投资者追捧的前提。为了获得良好的赢利能力,不断提高创新和服务能力,正是基本手段。同时,良好的创新能力和稳定优质的服务水平,也是良好的市场表现的坚实基础。基于这样的逻辑,笔者相信,中国证券业的渐次开放,既是我国加入WTO后对世界所作出的承诺,也是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对我国资本市场提出的要求,更是当前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整体赢利能力和加快推进金融体系改革的现实要求。 当然,必须充分认识到,作为经济转型国家,证券业开放既关乎国内证券机构的整体利益,也必将影响国内企业的市场地位。虽然,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普遍得到改善,中小股东的权益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不少证券经营机构经过多年发展也积累了相当的实力。但与国际知名机构相比,差距依然明显。因此,积极但渐进的开放证券业,同时辅之适度有效的管理,仍然是现阶段制定相关政策的主流思想。只是,摈弃狭隘的民族情结,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大潮流和大趋势,作好充分的准备,却也是证券业者和广大中小企业经营者必须要有的心态和准备。(作者单位:北京长信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附:近1年来中国证券市场开放进程 ●2001年11月5日,对外经贸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 ●2001年12月9日,周小川在“中国投资论坛2001年会”上表示,我国在加入WTO后,我国资本市场会迎来更为开放的时代,其发展空间巨大。 ●2001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外合营证券公司审批规则(征求意见稿)》 ●2001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机构参股、参与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002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 ●2002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 ●2002年10月25日,周小川在第八届亚洲证券论坛年会上表示,开放证券市场既要积极推进又要慎重行事 ●2002年11月3日,财政部、证监会、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11月7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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