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证实:温州并未试行“存款保险”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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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9日 10:03 和讯 | ||
朱小央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今天向记者证实,温州市并未试行存款保险。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在民间金融活跃的温州市首创存款保险“捆绑经营“,引发当地兴起“储保热”。 该报道称: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温州支公司与温州市商业银行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日前联合推出了这一储蓄兼保险,将利息作保费的服务新项目:每位储户在商业银行存入一年期的一千元钱,保险公司将之产生的十八元年息(已扣除利息税),转作保费,向储户提供一点五万元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和一千元意外伤害医疗费。储户存一万元,则保额增至十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支公司办公室李主任称,这其实说的是前些年推出的“储而保”业务,这种业务根本不是存款保险。这种业务目前许多银行都在做。 存款保险于一九二四年首先在捷克斯洛伐克采用,一九三三年美国联邦政府开始采用存款保险,通过上保险,对大多数存款者保证,不论其存款机构是否倒闭,他们都能全额收回被保险的存款。由此,政府存款保险提供一个将健康银行和倒闭银行有效隔离开来的制度。目前约有六十七个国家实行正式存款保险制度,但保险的方式各有不同。 目前,在中国是否应该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全国金融界引发了较大的争议。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一位副行长向记者证实,温州并未试行存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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